#多方回应男子骑车撞供热管道身亡##律师说法#公共设施设置不合理导致他人死亡,管

张荆律师 2024-11-26 11:13:36

#多方回应男子骑车撞供热管道身亡##律师说法#

公共设施设置不合理导致他人死亡,管理部门要负什么责任?

11月16日,山西长治沁县政府通报一男子骑车撞上供热管道送医后不治身亡。

当公共设施的设置或管理不合理导致人员死亡时,管理部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这种责任适用于因国有公共设施的设置或管理瑕疵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在法律实践中,这种责任竞合,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

具体到每一个案例,责任的判定可能会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公共设施未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护栏)导致人员死亡,管理部门需要证明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或者存在正当理由,否则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管理部门需要对其公共设施的设置和管理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公众的安全。如果未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导致人员伤亡,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就本案来说,死亡的当事人可能责任更大,因为该设施已经做了提示性展示,骑车人没有看到撞上去并死亡,和管理部门没有多少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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