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富商临终前立下遗嘱,情人及其非婚生女儿继承全部遗产,没有继承一分财产的婚生女儿原本想息事宁人,只继承亲生母亲的遗产1900万余元,谁知情人及其女儿表示这部分遗产有富商的一部分,因此也有自己的一份,便将婚生女儿告上法庭,婚生女儿勃然大怒,反称富商与情人的关系有违公序良俗,不应分得任何财产,法院最终的判决惹争议! 广东惠州这场因富商遗嘱而起的遗产官司,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法院庭审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众人皆翘首以盼判决结果,未料到最终裁决竟惹来诸多争议。 婚生女儿身着素色衣衫,面容憔悴却透着倔强,“父亲生前对家庭的背叛,已然伤透我们母女的心,如今情人母女还妄图染指母亲辛苦积攒、合法继承的这部分遗产,简直荒谬至极!”言辞间满是悲愤,手中紧攥着母亲多年来参与家族企业经营、辅佐父亲创业的点滴记录,试图证明这 1900 万余元全然是母亲独立于父亲婚外情纠葛之外,凭借自身努力与婚内正当权益所获,与情人母女毫无瓜葛。 情人则妆容精致,神色看似镇定却难掩眼底贪婪,身旁的非婚生女儿亦满脸不甘,“富商在世时,对我们母女关怀备至,生意往来中诸多资金投入都与这遗产关联,怎能说毫无份儿?”她们抛出一些模糊的资金转账凭证、富商私下馈赠字条,辩称部分财产混同,应共享权益。 法官反复斟酌复杂证据链,考量法理与公序良俗的微妙平衡。一方面,婚生母亲合法继承婚内财产份额,按常理、法规当属婚内家庭资产传承,受法律保护;可另一方面,富商经营活动复杂,情人举证中某些资金脉络似有交叉牵连。最终判决,在尊重婚内合法继承基础上,对情人母女所呈疑似混同资金部分,详查细究,剥离出极小部分有确凿经营关联、富商自主处分且未损害婚内家庭核心利益的资产,给予情人母女适当补偿,其余维持原判归属婚生母女。 裁决一出,舆论哗然。有人赞法官兼顾法律精准与情理考量,守住公序良俗底线同时,合理化解部分经济纠葛;但也有人批判决“和稀泥”,认为婚外情违背道德根本不应在遗产上有任何得逞,担忧此例一开,助长不良风气。这场官司落幕,却在市井坊间留下长久余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对法律、道德、亲情与财富复杂博弈的热议谈资。
我记得去年不是出台了一个私生子有继承权的条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