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男子被改判无罪获法院赔偿11万##律师说法#
从有罪到无罪,也是司法进步的表现。
福建泉州的郑隆犯重婚罪被拘184天后改判无罪,安溪县法院赔偿其11万元。其妻首婚因违法冒名不受法律保护,郑隆和她重婚没有侵害受保护的婚姻。
在2024年11月28日的案例中,郑隆因涉及重婚罪在经过一审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后,由于证据不足和法律的重新评估,郑隆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与此同时,由于郑隆在被羁押期间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获得了国家赔偿。
郑隆的情况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法律点:
首先是重婚罪的判定: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郑隆与黄静的婚姻并不构成重婚罪,因为黄静冒用郑隆妻子身份补领的结婚登记证并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且该结婚登记证已被依法撤销。
其次是国家赔偿:郑隆因被羁押184天而获得了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申诉产生的交通费和邮寄费。此外,法院还需在省级媒体上发布公告,为郑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其赔礼道歉。
这个案例反映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事实和法律的严谨态度,以及在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后及时纠正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无罪之人能够及时脱离法律追责,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