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2月3日,身陷监牢的金方昌之前被日军残忍地砍去了一只胳膊,挖掉了一只眼睛,此刻他强忍剧痛,举起仅有的一只胳膊,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壁上写下14个大字:“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
这两句诗铿锵有力、视死如归,表达了他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
就在他写完这14个字的当天,金方昌和几位战友一起被押赴刑场,慷慨就义。
金方昌沿途一直高喊:“中国共产党万岁!”“日本鬼子从中国滚出去!”“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
那时他才刚满20岁。
金方昌是山东聊城人,回族人。他18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0年,在担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期间,因汉奸告密,不幸被捕入狱。
日军先是给他安排了一间舒适的房子,每天拿来好吃好喝,企图利诱他,金方昌严词拒绝,说:“总有一天,中国人民要和你们算总账的。”
敌人恼羞成怒,对他严刑拷打,动用酷刑,金方昌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几次疼得昏死过去。
敌人事先拟好了“自首书”,对金方昌下最后通牒,金方昌轻蔑地说:“要杀就杀,少说废话!”
金方昌预感到自己所剩的日子不多了,1940年12月2日,他给在山西兴县工作的哥哥写下了一封遗书。
他这样写道:“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最后他交代哥哥,一定要把后辈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这封信虽然是绝笔,但读来却感觉金方昌如此淡定从容,令人震撼。
如今,这封信就陈列在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堂内。时间过去了71年,信纸早已泛黄,字迹也变得模糊,但是我们仍可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一个坚定不屈的革命者心中洋溢的爱国热情。
在雁门关下的代县烈士陵园里,至今还保存着金方昌曾写下的那14个大字:“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
2014年9月1日,金方昌被列入人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这就是我们应当崇敬的英雄,富贵不移、威武不屈、初心不改、对革命事业永葆忠诚。向金方昌烈士致敬!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向先烈致敬 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