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家饭店未遵循城管规定安装统一风格的门头,因此被城管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傻瓜叫阿哥 2024-11-30 23:02:34

辽宁沈阳,一家饭店未遵循城管规定安装统一风格的门头,因此被城管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但是,酒店老板张某对此决定表示不满,将城管局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给出了判决!(案例来源:沈阳中院)

在辽宁沈阳,有这样一家饭店,它没有按照城管的要求安装统一格式的门头,结果遭到了城管局的处罚,不仅要求限期改正,还被罚款1000元。对此,饭店老板张某心有不甘,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城管局告上法庭,而法院最终也对此案作出了裁决。张某已近四十,一直就职于企业。近几年,目睹众多朋友创业有成,他也萌生了试一试的念头。经过一番调研,他选定了餐饮行业,开设了一家饭店。经过周密准备,饭店如期开业。但是,开业仅数日,城管局的执法人员便来到饭店,告知其门头广告超出了规定尺寸,要求在三日内更换为统一规格,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张某深感冤枉,他觉得自己刚开业,尚未有盈利,就被处以罚款,实在难以接受。于是,他决定将城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处罚。在庭审过程中,张某详尽阐述了他的诉讼缘由。首先,张某觉得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他说明,门头其实是装修的一部分,并非后来单独加装的广告牌,且其设计与周边商家的规格保持一致,并未超出规定范围。因此,城管局的认定在事实和法律层面均有误。其次,张某还指出,责令改正难以执行。因为门头是装修的整体部分,一旦拆除,将严重影响酒楼的整体外观,带来巨大损失。再者,他在装修前已经进行了报批,手续齐全,城管局的要求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面对张某的陈述,城管局回应称,张某的酒楼户外牌匾违反了《沈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向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合法的。依据该办法的第13条和第14条,户外广告的设置需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规格、形式来设立,不得擅自变动。如有违反,将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城管局还强调,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已明确要求张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所以执法行为是合法的。

但是,一审法院认为,《沈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确实赋予了城管局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然而,在本案中,城管局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张某的户外广告牌匾违法。因此,城管局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提供以及程序执行上均存在违法之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法院判决撤销市城管局向张某发出的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城管局承担50元的案件受理费。城管局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遂提起了上诉。但是二审法院仍然坚持认为,城管局的处罚因缺乏证据支持而不能成立,因此维持了原判。张某利用法律途径,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颇具借鉴意义。在遭遇类似情况时,我们应当保持冷静,善于借助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正如古人所言:“法律,是治理的开端。”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每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有权利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你会如何应对?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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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01 06:14

    闲得蛋疼

  • 2024-12-01 10:04

    門市招牌是中國幾千年來文化傳承的精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爭奇鬥艷,美不勝收,怎麼到了現在,會是這個樣子呢?這不是要毀掉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文化傳承嗎?

  • 语歌 13
    2024-12-01 06:40

    有条街非得搞黑底的牌匾,搞得像殡葬一条街

  • 2024-12-01 06:11

    据理秉公执法,公平正义宣判,有效制止滥用职权随便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 2024-12-01 06:34

    卖门头[哭笑不得]

  • 2024-12-01 11:07

    其中缘由谁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