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子上班未满半月,公司团建聚餐至深夜。结束后,老板让女子留下等车并搭肩,女子觉不妥,独自骑车回家。到家后,老板发地址让女子前往,女子再次拒绝。老板称白提拔你了,让其离职。
(来源:潇湘晨报)
据了解,小温不久前在昆明一家餐馆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上班。几天后,老板安排她到前台收银,小温对此表示感激并接受了安排。然而,11月24日的公司团建聚餐却成为了她噩梦的开始。
聚餐结束后,其他同事都陆续离开,但老板却让小温留下,说要跟她聊聊以后的工作。然而,当只剩下他们两人时,老板突然叫了车,并在等车的过程中把手搭在了小温的肩膀上。小温被吓得急忙挣脱,并解释自己骑电动车过来的,只需要10分钟就能到家。她逃也似地骑上了自己的电瓶车,但没想到刚到家就收到了老板发来的一个陌生公寓地址,让她过去找他。
小温感到十分害怕,她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手指不那么颤抖,回复道:“老板,我到家了,有事明天我找你聊!”然而,老板的回复却让她更加不知所措:“没事,那算了,就算我白提拔你了。”紧接着,老板又发来一条信息:“明天不用来了,工资我给你结清,很多人对你有意见,我给你顶,我能给你的也能收回来。”
小温明白过来,老板是想潜规则自己,被自己拒绝后恼羞成怒地要开除自己。她气愤难平,在工作群里说了这件事情。老板见事情闹大,在群里跟小温道歉,但小温认为即使喝多了也不是骚扰他人的理由。她认为对方无故开除自己,要求对方赔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然而,老板只给她发来了1210元工资,并未给予其他赔偿。
小温一气之下找到媒体曝光了此事。涉事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员工都在场,可以说明情况。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老板的行为显然是不妥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而小温所在的餐馆员工聚餐结束后已经是深夜,老板却单独将一个女生留下,并发送地址让她过去找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性骚扰的暗示,违反了《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如果老板滥用权利,威逼或者利诱女员工以达到强行发生关系或者强制猥亵的行为,均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劳动合同法》也保护了小温的合法权益。虽然小温还在试用期,但如果是因为她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跟她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老板却是因为小温拒绝潜规则而将她辞退。即使公司觉得小温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应当提前3天告知她,而不是深夜一条微信通知。因此,这家餐馆属于无故辞退小温,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小温的勇敢发声不仅为自己争取了权益,也为其他可能遭遇类似困境的人树立了榜样。她表示,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职场性骚扰问题的关注,让更多的人敢于站出来为自己维权。 对此事件,你怎么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