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就“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噪音污染问题”回复! 市长,您好!

杯中有山水 2024-12-05 15:14:5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就“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噪音污染问题”回复! 市长,您好! 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是我市重点工程,对于项目方加班加点赶进度我表示十分理解。 可是早上7点钟和晚上11点还有桩机在工作我表示不理解,首先这个工程边上有两个村庄两个小区一个工业区,我们项目方应该要考虑早上7/8/9点晚上9/10/11点使用大噪音工程机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吧?但是实际上项目方根本没考虑这些,大噪音机械使用完全没安排。 希望帮忙协调项目方对噪音大的作业进行规划,帮忙安排到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到晚上8点。 提前感谢领导帮忙解决问题,也祝愿该枢纽工程早日完工! 官方回复 2024-12-02 10:2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及时受理办理,现就您反映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经核查,被投诉对象为深大城际2标(五和-聚龙)土建一工区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长坑区,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桩基阶段,主要产噪设备有旋挖桩机、双轮铣、挖机等,工地现场已落实隔声围挡。 针对您反映的“早上7点和晚上11点桩机工作”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筑施工法定正常作业时间为7时至12时、14时至23时,法律法规对于桩机施工时间未作出特别限制性规定。 针对您反映的“项目方未考虑大噪音工程机械对周边居民影响,希望帮忙协调项目方对噪音大的作业进行规划,帮忙安排到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到晚上8点”问题,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名单,今年以来累计巡查200余次,对近期巡查发现的2024年11月17日23时19分、11月18日23时32分涉嫌超时施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对施工现场的2台混凝土搅拌车予以查封;已多次约谈项目施工单位,要求其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规定的时间(7时至12时及14时至23时)进行作业,不得违规超时或提前施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核发机构申请核发作业证明,取得作业证明后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在施工现场公告栏及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并按照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应结合施工情况,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控制施工设备与场界间距,进一步优化施工工序和工艺,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打桩等作业按照正常施工时间推迟开工和提前收工),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加强人员管理,提醒施工人员作业时轻拿轻放,严禁捶打、敲击、高空掷抛、重摔重放等施工作业行为,尽全力降低噪声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并指导该项目落实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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