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未尽告知义务”成了某些人告医院告医生的最佳理由。 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反映出医患关系中的信任危机。很多患者在就医时带着满满的期望与不安,他们对医疗知识的缺乏加上一些个别不良医疗事件的渲染,使得一旦治疗效果不如预期,就容易把“未尽告知义务”当作宣泄口。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医生每天要面对众多患者,有时可能在忙碌中确实存在告知细节不到位的情况,但大多数并非故意为之。而也存在部分患者的过度解读,把正常的医疗风险也归结为未告知。其实,只有双方加强沟通与理解,医院强化告知流程,患者理性看待医疗行为,才能缓解这种紧张的关系,避免“未尽告知义务”成为互相指责的万能借口。
反正不用付出代价,嘴巴一张就来钱
这个告知细节怎么衡量,难道是要医生把内外妇儿,生理生化,病理生理等等上课时学习的所有知识都给患者讲完了,才算告知细节完整
七老八十的病人!清风细语说听不清,嗓门大一点说态度差。说了三五遍,转个身和别人搭个腔就忘了!更别说药怎么吃!用法说了三五遍回家还是不知道怎么吃!也不知道让家人看看!
30年以前签手术同意书只需要讲解常见的手术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后来需要告知替代方案及优缺点,后来需要叫患者签沟通书自己写要求做什么,签自费耗材同意书,有的医院还搞了签字告知录影录像……医生耗费大量精力解释患者不懂的事情。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出了问题一样告你。
科室里接到院部通知,说有人投诉某某服务态度不好,于是调取监控准备全科学习,改正工作作风,同时批评该同志,结果发现该同志接待此人时热情合理,科头护士长呆若木鸡,会议结果投诉无底线,无法改进。
不要学医不要学医不要学医
波音公司没有告知零部件软件供应的产品风险,要X了,告知每个零件软件及组装后的风险、飞行员、机场、空气..的风险,就是完美😍,法官可以去搞它的,[点赞][点赞]
医方要避免为尽告知义务的风险,除了做好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工作外,主要是自己要加强病历书写管理,每次和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内容及过程都应有记录并获得病人及家属签字。很多时候问题出在记录环节,记录环节的缺失导至在医患纠纷时司法部门无证据采信医方的说法。
告知内容多到跟一本小册子一样了,试问有几个能完全记住完全理解的
百密难免一疏,况且你就算说了人家也不认,即使落实到字面上也会说我又不懂。
希望法院出一个告知蓝本,按这个操作就可以
奇葩年年有,这个检查不报销要签字,下个尿管胃管要签字,不收红包也要签字,转诊手续如何办要告知,否则报少了告你!就差把每样药的副作用都告知签字,医护人员啥都别干了。
所以现在住院一大堆签字,有没效果不知道,但一定不能没有。
以后看病要带文件夹,拍个片子给个告知,做个b超给几张,看病时候医生发几张,挂水了,护士发几张,回家以后装订成册[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