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气愤!”河北保定,某校一名女生上楼梯时,被男生从后面拉住衣服不让其离开。为摆脱对方女生用脚踹了男生,不料男生直接一个抱摔,将女生狠狠摔在地上,女生的两个门牙也被摔断。事后男生家属拒不赔偿,表示“爱咋地咋地”!
从监控视 频里可以看到,穿白衣服的女生准备顺着楼梯上楼,穿蓝色衣服的胖胖男孩却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不让女生离开。
两人应该是认识的,男生可能也是想和女生打闹,可女生着急上楼,并不想理会男生,但是不管她怎么说,男生就是不撒手。为了摆脱男生,女生情急之下伸出脚踹了男生。
万万没想到,男生一点都不好惹,女生这一脚直接惹怒了他,仗着自己长得胖力气大,男生直接将女生拽过来然后一个抱摔,将女生狠狠摔在地上。
女生的两个门牙被摔断,她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接着男生又狠狠的往女生身上踹了一脚。
事后女生家长赶紧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女生不仅门牙被摔断,连牙根也断了,牙神经也断裂。由于受了伤,女生不能嚼东西,同时她也不愿意去学校,因为怕同学嘲笑,也怕再次受伤。
而女生的牙齿治 疗至少需要3.5万元,后续还有其他费用,于是女生家长向男生家长提出了4.5万元赔偿的要求,但对方却直接不理不睬,连3万元都不愿意拿出来,还表示“你爱咋地咋地”。
对于此事,学校也暂时没有做出回应,但当地教育局表示,学校有责任,男生及其家长也有责任。(来源:风起视 频)
看了视 频真太让人气愤了,虽然说在学校同学之间小打小闹很正常,但是男生用力抱摔的那一瞬间,让人觉得他并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在泄恨想报复女生。
但是如果不是男生拉住女生不让她离开,女生也不会用脚去踹他,事情还是男生主动招惹女生导致,最 后玩不起却变得如此暴戾,简直让人无力吐槽。
再一个,事情不管谁对谁错,既然发生了,作为家长就应该负责。孩子未成年不懂事,但是家长必 须懂事!
《民法典》第 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男生是未成年人,也是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男生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起赔偿责任,而不是不理不睬,一句“爱咋地咋地”这事就能过去的。
而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依照法律规定,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医 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所以除了女生受伤治 疗费用外,女生家长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女生的精神损失费,男生家长都应该一并承担。
我觉得女生家长索赔4.5万元并不过分,过分的男生家长对孩子放任自流,不负责任的态度,而这样的家长又怎么能教育好孩子呢?希望女生家长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也给男生及家长上一课!
这个男人太差劲,问题是男人的责任,应该给予法律赔偿
门牙断裂已经构成丫轻伤害了,可以入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