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结婚后却要保持“完璧之身”,不让丈夫碰。就这么过了两年提起离婚。孰料丈夫却突然不顾反抗要了她。法院:“是强奸,有罪!” 2008年已经年近30岁的孙先生虽然事业上混的风生水起,家里也拆了迁,生活条件一日千里,但感情问题却始终困扰着他。 孙先生也会苦恼,自己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家里也一直在催他结婚,令孙先生倍感压力。 好在通过亲戚好友的介绍,他认识了金女士,在见到她的第一面,孙先生就有些一见钟情了,此后孙先生便对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但感情这回事无法勉强,无论孙先生的追求多么热烈,金女士就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更不用说是结婚了。 但金女士的父亲在得知孙先生的家庭条件之后,希望女儿能有一个好生活,便极力撮合这场婚事。 金女士最终也在父亲的催促以及压力下,不得不选择妥协,答应嫁给孙先生,这可把孙先生高兴坏了,便满心欢喜的筹备起婚礼。 但婚礼当晚新娘却给了孙先生一个“惊喜”。当婚礼结束后,亲朋都离开了,婚房只剩他与妻子,孙先生心想终于抱得美人归,便不自觉的向新娘靠近,想抱着她亲热一会儿。 谁知这时候新娘一把将其推开,“别碰我,我嫁给你实在是无奈之举,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你,更不想与你发生关系。” “我是被我爸逼得,咱俩的婚姻原本就充满无力感,希望你不要逼我” 新娘的话直接如一盆冷水将孙先生浇了个底透,但出于对女性的尊重,孙先生还是选择了妥协,并未有进一步的举动。 金女士在结婚后一直非常不愿意,坚决不让孙先生碰自己,靠近一点都不行;孙先生虽然有些生气,但因为自己确实挺喜欢妻子的,便选择忍着。 孙先生其实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日久生情”,两人在一起生活的久了,妻子自然能够接受他。 于是两人就这样别别扭扭的生活了两年,2010年前后,就在孙先生认为用不了多久,妻子就能接受他的时候,却收到了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金女士觉得两人没有感情基础,即便生活了两年自己对孙先生也始终产生不了任何的情愫,这种关系应该尽早结束了,否则对两人都是伤害。 孙先生在得知消息后,非常气愤,自己两年来什么都依着她,却换来的是这种结果,他实在是接受不了。 于是一连几天孙先生都是借酒消愁,直到一天晚上,借着酒精的麻痹,孙先生想要强行与金女士发生关系。 金女士回家后,被孙先生强行拉到了卧室,尽管金女士想要反抗,但她一个女生又怎么可能阻止得了孙先生呢。 更何况此时的孙先生像疯了一样,最终两人强行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悲伤过度的金女士,哭着跑出来报了警。 法院当机立断的判处他们离婚,并以强奸罪对孙先生进行了惩处。尽管孙先生以二人是夫妻提出抗议。 但无论怎么说,孙先生是在女方拒绝的情况下与其强行发生的关系,仅这一点,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
法官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