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女子9岁时妈妈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意外得知自己不是亲生,养父去世

智慧大学堂 2024-12-13 14:55:58

河南商丘,女子9岁时妈妈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意外得知自己不是亲生,养父去世后,姐姐、姐夫供她读完大学,不料37年后,亲生父母突然找来,给女子留下10万现金想认亲,女子跪地,痛哭着说:我给你磕3个头还你!我不要你钱,我谁都不怨,只怨我是个女孩。

9岁那年,小莲的妈妈去世了,失去了最爱她的人,让她受到很大的打击,可是,她又意外得知了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现实。

小莲无意间从邻居还有亲戚那里听说说,她是被抱养的。

谁也不知道,这个真相给小莲带来了多大的童年阴影,但不是亲生的这件事对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痛苦而无助的。

小莲庆幸还有养父、哥哥、姐姐,他们对她很好,让她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也许不再那么孤独。

然而,命运无情,小莲的养父、哥哥相继去世,从此她过上了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生活。

那些苦难以言说,小莲都闷在心里,养父母家里只有一个姐姐了。

姐姐和姐夫心性善良,他们没有抛下小莲,而且,努力赚钱,供她读完大学,为此,小莲很感激姐姐、姐夫。

那些年,小莲也许是会想起亲生父母的,但是,她从来没想过找他们,自己是被抱养的,难道就因为自己是女孩吗?

大学毕业后,小莲和丈夫在外面工作,10年后,两人回乡创业。

养羊、宰羊,卖羊,小莲的生活每天忙忙碌碌,却倒也充实。

不曾想,一天,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亲生父母不知道怎么找到了她卖羊肉的摊位,还假装买羊肉,留下了10万元现金。

其实,这些年,亲生父母也一直在联系小莲,还总给小莲打电话,但是,小莲不想认,便直接拒绝了。

可是,亲生父母这次的做法,直接给小莲整崩溃了,自己这些年吃的苦,受的罪,他们用10万哪怕再多的钱,都无法弥补。

为了把钱还给亲生父母,小莲只好和亲生父母见一面,她想当面把话说清楚,来个一刀两断。

在一家饭店里,小莲见到了她的亲生父母,那个把她送人的亲生父母,那一刻,她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

这30多年的愤怒和委屈,在一瞬间爆发,小莲哭着说:我从小没有娘,我被送到这,送到那,你知道我受了多少罪?

亲生父母看着这个陌生的女儿,低着头,一声不出,也许他们是愧疚。

小莲从包里掏出那10万现金说,你给我的钱,我也不会要的。

随后,小莲跪在地上,给亲生父母磕头,她激动地说:我给你磕3个头,我还你这10个月怀我,从此以后,咱没有任何关系了。

而接下来,小莲的一番话让人不禁泪目,小莲哭着说:我命不好,我谁都不怨,我怨我是个女孩。

和亲生父母见面后,小莲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她病了,住进了医院,这次的事情给她带来的很大的冲击,击垮的她的身体。

11号这天,小莲在医院输液,她说自己不该生那么大的气,把自己气病了。

而小莲的丈夫一直在医院照顾她……

1、小莲和养父母一起生活,如果没有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会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小莲在1987年被养父母抱养,此后一直在一起生活。

如果,养父母当时没有办理正式收养手续,但小莲和养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并得到亲友的公认,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事实收养关系。

也就是说,收养关系成立。

2、如果,亲生父母要求小莲尽赡养义务,小莲可以拒绝赡养吗?

《民法典》第1111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小莲从小被亲生父母送人,而后,她被养父母抱养,所以,小莲和养父成立了收养关系。

因此,小莲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则从她被收养后而消除。

也就是说,小莲和亲生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关系了,她也就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了。

3、小莲将10万现金还给亲生父母,她有权拒绝和亲生父母是否相认。

小莲明确表示,她不想和亲生父母建立联系,并希望他们不要再来打扰。

从法律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社交关系和家庭关系,也包括是否与亲生父母建立联系。

所以,亲生父母虽然找到了当初送养的小莲,但也不能强行要求小莲和他们相认。他们必须尊重小莲的个人意愿和选择。

4、小莲表示,后半辈子只和姐姐相依为命。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小莲和养姐的感情深厚,而且,在她读大学时也是姐姐、姐夫供的,对于她来说,姐姐才是亲人。

小莲说,她不想和亲生父母有任何瓜葛和联系,这也是她的选择。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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