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钱也不能动!动了就抓你!河北石家庄,女子取出账户内的200多万元,刚转给儿

阿柯说社会 2024-12-23 16:23:57

自己的钱也不能动!动了就抓你!河北石家庄,女子取出账户内的200多万元,刚转给儿子跟丈夫没多久,警方就直接将女子一家抓获。原来,是女子的二嫂报警,称女子涉嫌侵占他人财产。据悉,此案将会在24日正式开庭审理!

(案例来源:新浪财经 )

据悉,段女士在几年前与二哥定下协议,以段女士的名义开通股票账户,由段女士的二哥负责操作股票。

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段女士对炒股很感兴趣,却不懂这方面的知识。

而段女士的二哥,对于股票颇有研究,不过手头上却并不宽裕。

两个人凑在一起,刚好能够补足对方的短板。

虽然是亲兄妹,不过涉及到钱的问题,两人还是比较慎重。

虽然银行账户开户人是段女士,不过关于账号的密码,是由两个人共同拥有。

万万没想到,股市行情一片大好时,段女士的二哥却突然因病去世。处理完后事,段女士怀着悲痛的心情,将股票账户内的200多万元本金取出。

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对于炒股也失去了兴趣,于是段女士将其中部分钱款,分别转账给儿子以及丈夫。

段女士的二嫂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直到的消息,立刻找到段女士,要求她归还200多万的炒股本金。

可是这其中,本就是段女士投资的,自然不会把钱交给二嫂。

没想到,二嫂选择报警,而段女士以及家人也因涉嫌侵占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本案将会在本月24日开庭审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段女士以及家人,是否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案中,段女士的股票账户里的本金,所有人并非段女士自己。段女士的二哥去世后,段女士将两人共同管理的财物,私自转账给家人,已经涉嫌侵占罪。

段女士的儿子与丈夫,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案中,段女士将账户中的钱款取出,是段女士的个人自主行为。不过其儿子、丈夫已经同意转账,并确认收款,应视为对此事知情。

不过至于最后的判决结果,还是要以24日法庭的宣判为准。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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