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江苏昆山,男子临终前,立下遗嘱,把一套拆迁房,给了他和前妻生的儿子,另一套给妻子一人,男子去世后,妻子将90岁的婆婆和继子告上法院,要求配合给房产过户,法院看男子遗嘱里,没给老母亲留一分遗产,作出暖心判决。
2000年5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宋先生和徐女士在民政局登记再婚,两人都是二婚,经历过婚姻的挫折,更加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
婚后,两人的生活平淡而美满。虽然没有生育子女,但彼此相伴就已经足够,宋先生有一个前妻所生的儿子小宋,偶尔会来看望父亲,徐女士对小宋也很友善,尽管关系不算亲密,但也保持着礼貌和善意。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间,23年过去了。
2023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宋先生坐在书房里,神情凝重地写着什么,这是一份自书遗嘱,自感时日无多的宋先生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做一个明确的安排。
遗嘱的内容很简单:他与徐女士共同拥有的房产,在他去世后将全部归徐女士所有;而他单独拥有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则留给儿子小宋。
写完遗嘱,宋先生长舒一口气,将纸张仔细折好放入抽屉,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将后事安排妥当,避免日后家人为财产问题争执不休。
仅仅两个月后的2024年1月,宋先生因病离世,享年74岁。
徐女士悲痛欲绝,整日以泪洗面,她与宋先生相濡以沫二十多年,突然失去爱人,犹如天塌地陷,但生活还要继续,她强忍悲伤,开始处理各项后事。
当徐女士找到宋先生的遗嘱时,心中稍感安慰,丈夫的用意很明显:希望自己能够安享晚年,不必为居所发愁。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徐女士只想按照丈夫的遗愿,尽快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宋先生的母亲于老太却对此提出了异议。
于老太今年已经89岁高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她目前居住在一家善老中心,生活质量并不理想。
于老太与长子宋先生的关系一直不太融洽,多年来几乎没有来往,她的主要生活来源是每月800元的退休金,远远不够支付高昂的养老院费用。
于老太的次子虽然负担了她的医疗费用,但自身经济状况也不宽裕,两个女儿更是生活拮据,难以为母亲提供太多经济支持。
在得知长子去世后留下遗产的消息时,于老太心中不免升起了一丝希望,想要分得一部分财产来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
小宋则认为,作为宋先生唯一的亲生子,自己理应获得更多的遗产,虽然父亲在遗嘱中已经将一套拆迁房产留给了他,但他仍然对徐女士独自继承共有房产感到不满。
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法院的工作人员听着老人的诉说,心中不禁涌起一阵酸楚,他仔细询问了于老太的生活状况,得知她每月的生活费用远远超过退休金,大部分都要靠其他子女勉强支撑。
经过反复思考和多方沟通,法官最终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徐女士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宋先生的房产份额,但需要一次性支付5万元给于老太作为经济补偿,用于改善她的养老条件。
这个方案在权衡了各方利益后提出:考虑到于老太的生活困境,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情合理的;同时,考虑到案涉房屋的价值和徐女士的实际生活情况,5万元的补偿金额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当张法官向各方当事人提出这个调解方案时,起初还是遇到了一些阻力,徐女士觉得自己按照丈夫的遗愿行事并没有错,不愿意额外支付补偿金。
于老太则认为5万元太少,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她的生活,小宋也对这个方案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
经过反复劝说和协商,三方最终都接受了这个调解方案。徐女士同意支付5万元给于老太,于老太也表示不再对房产继承提出异议。小宋虽然内心仍有些不甘,但也认识到继续纠缠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案件结束后不久,徐女士按照约定将5万元补偿金交给了于老太,老人家用这笔钱改善了自己的居住环境,添置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徐女士和于老太以及他们的家人,都将继续在各自的生活轨道上前行。
但他们都知道,无论未来会遇到什么,他们都不再是孤单的个体,而是一个相互牵挂、相互支持的大家庭,这个家庭,因为爱和理解,而变得更加坚强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