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每天提前到公司上班,中午为了下电梯吃饭方便,就先后6次提前一分钟

白羊登义文 2024-12-24 21:33:45

湖北武汉,一男子每天提前到公司上班,中午为了下电梯吃饭方便,就先后6次提前一分钟离开工位,不料,公司却直接将其开除了,男子不服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你被开除了!”陈某看着公司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先是有些惊讶,仔细核对信息后又变得十分愤怒,“早退1分钟就要被开除”,这让他很不理解。 通知上明确提到,陈某在2022年9月3日、10月22日、10月27日、11月18日、11月22日、12月5日这六天早退,而且每次都是在中午11点59分距离午休还有一分钟离开的工位。 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员工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以上的,公司有权将其开除。 也就是说,公司觉得是以规章办事,合情合理。 陈某越想越气,他直接找到了公司的人事进行解释,说自己早退1分钟也是为了方便挤电梯下楼吃饭,而且他每天都提前好几分钟到公司工作,工作任务也按时完成,从未拖沓。 在陈某看来,自己早退一分钟算不了什么,如果公司做出罚款决定,那他接受,可如果就因为这点事就开除,他实在无法接受。 陈某是经过多轮面试才被聘用的,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他觉得自己的能力已经比一些普通同事高出许多,现在公司却在一分钟上斤斤计较,显然是缺乏格局。 然而,无论陈某如何解释,该科技公司就是丝毫没有松口,就是要开除陈某。 陈某也不是软柿子,直接到了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他看来,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仲裁委员会根据陈某提供的证据,最终支持了陈某的诉求,要求该公司支付非法解除违约金和未支付的年假工资。 这下,科技公司却不答应了,还是坚持认为公司没错,他们还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该科技公司拿出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上面确实明确违规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以上,明确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这看起来是有规章可依,但法院最后并没有支持公司的诉求。 因为法院审理认为早退1分钟并不会对公司收益产生较大影响,该公司此举明显欠缺合理性,法院最终判定该公司依法支付给陈某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未支付费用。 经过这件事之后,陈某也彻底对该公司心灰意冷,下次找工作一定会擦亮眼睛。 对此,广大网友也是议论纷纷,不少人认为这样的公司就是太过死板,如果早退一分钟都要被开除,那陈某天天早来几分钟、十几分钟,难道公司不应该发钱表彰吗?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具体细节也要合乎法理人情,一味地斤斤计较只会损害公司自身的形象和利益。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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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豆师傅

豆师傅

5
2024-12-25 13:24

一分钟不算,那再加一分钟呢,还不算吗,那再加一分钟,如此一来,规章制度如何执行

白羊登义文

白羊登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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