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段女士将自己账户内的267万元分别转至儿子和丈夫名下,谁知该行为竟被

白羊登义文 2024-12-22 22:23:43

河北石家庄,段女士将自己账户内的267万元分别转至儿子和丈夫名下,谁知该行为竟被警方认定为盗窃,段女士一家三口均被抓捕归案。后经调查,原来这钱是段女士与二哥一起炒股的盈利和本金,而那报警的人,竟然是段女士的二嫂。

(来源:新浪财经)

段女士在家排行第三,她婚后与丈夫在开了建筑公司,承接了不少项目,在上世纪90年代,就成了兄弟姐妹中令人羡慕的对象。

与段女士同样优秀的还有她的二哥段先生。段先生曾在某银行做副行长,不仅如此,段先生对炒股十分在行。

段女士与段先生两家都住在市区,而且又住得非常近,段女士就让段先生带着一起炒股。当时段女士开了个户头,而段先生则负责操盘,兄妹二人配合着在股市大赚了一笔。

其他几个兄弟姐妹虽然羡慕,但只有老五也参了股,其他兄弟姐妹还是不太信任股市。后来随着股市的低迷,段女士和段先生纷纷退出股市,还把老五投的钱如数归还了。

再后来,因为老家的祖宅归属问题,段先生与妻子大吵了一架,此后他便搬了出来独自生活。

可没想到,在2022年新冠爆发期间,段先生不慎被感染,兄弟姐妹几个在医院轮流照顾,可没想到段先生的妻子却突然给转院了,这导致段先生病情加重,不幸离世。

段先生去世后,兄弟姐妹对段先生的妻子恨之入骨,他们都知道段先生的妻子是什么德行,索性就不再与其往来。

段女士也非常恨二嫂,要不是她,二哥也不会死。后来段女士无意间发现之前与段先生一起炒股时的账户中还有200多万元,于是她将钱全给转走了,分别放到了儿子和丈夫的账户中。

段女士的转账行为很快就被二嫂发现,她果断报了警。随后段女士和其丈夫、儿子均被警方抓获。警方认为段女士与她儿子涉嫌盗窃罪,而段女士的丈夫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段女士和丈夫、儿子得以取保候审。

可没想到,检察院最终还是决定逮捕段女士一家三口,并对三人提起了公诉。

1、取走自己卡里的钱,也能被认定为盗窃?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首先,这200万元是存放在段女士的账户中。

其次,这200万元中包含了段女士与二哥一起炒股时赚到的钱,还包含了本金在内。

也就是说,这200万元是段女士和二哥的共同财产。

就算无法明确区分哪些钱是段先生的,哪些是段女士的,但既然段女士是取自己账户中的钱,就不能轻易认定为盗窃,顶多认定为侵占。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因此,警方以段女士和她儿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将二人逮捕,适用的罪名是错误的。

2、侵占行为要构成犯罪,不仅要拒不归还,而且还要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一般为1万元以上,可以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为10万元以上,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段女士取走的这200万中,有多少是段女士的财产,有多少是段先生的财产,这得先分清楚。

如果确实超过了1万元,且段女士明确表示不愿归还的,那还真有可能按照侵占罪来定罪量刑。

至于段女士的儿子与丈夫,他们是否构成侵占罪,要看他们主观上是否明知这267万元是段女士与二哥段先生合伙炒股的钱。

如果他们都不知道这个钱的来源,那就不能按照侵占罪定罪量刑。

目前,刑事案件已经立案,法院也安排了开庭时间,段女士一家三口是否会被判刑,如果判刑能否轻判,还有待法院的判决。

盗窃的定义有两条,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这个明显不是秘密窃取,属于侵占。

段女士和二哥的钱,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一半一半儿的分配,这么多钱占为己有,自然是犯罪

0 阅读:87037

评论列表

家有大白兔

家有大白兔

247
2024-12-23 09:06

这应该是民事纠纷,怎么上升到刑事案件?相关办案人员是否涉嫌滥用职权?

逼死强迫症 回复 12-27 08:56
你的不存在拒不归还情节不一样是假设性条件,我都写的很明白了代为保管、拒不归还等等情节文章提的不够详细要查实才能定性。另外好好看看你最开始的辩论意见债权,你提都没提拒不归还情节。你甚至连三妹是否具有代为保管职权是罪与非罪的关键都没说清楚。

论语 回复 逼死强迫症 12-27 09:56
我没有做任何假设,文章里没有提到拒不归还,所以可以认为不存在这个情节。这就是律师与警察的区别,律师只认证据,没有证据证明的情节就是不存在的。而警察靠推理破案,冤假错案的源头就在这里。

此账号已注销

此账号已注销

71
2024-12-23 08:44

你脑子进水了吧?你和你的合伙人做生意,大家都出100w,你中途退伙,就可以把合资的200w通通过户给自己?

此账号已注销 回复 12-23 22:32
呵呵,你以为你很聪明吗?现实的社会就有类似的情况闹到了打官司,结果就是平分钱财!

踏雪看景 回复 此账号已注销 12-24 13:24
你这也会好好说个人话啊。我以为你只会喷人啊。你说你的道理可以,别到处喷。

用户10xxx37

用户10xxx37

63
2024-12-23 09:18

如果合伙炒股,且用的是女方帐户,只能是民事。如果是公司帐户,就会构成侵占。公安机关不可能这样的分不清,很可能炒股帐户是别人的,他把帐户里的钱转走了,会构成盗窃

红色警戒ra2 回复 12-23 12:18
那也不是盗窃,比较她事先已经合法占有了,顶多算侵占,区分二者并不是为了卖弄,量刑差异还是很大的

用户64xxx60 回复 12-23 20:42
首先,这200万元是存放在段女士的账户中。

Go_AwaY

Go_AwaY

42
2024-12-23 09:02

脑子里装的是啥玩意?新冠那时可以随便转院?

红色警戒ra2 回复 12-23 12:24
况且妻子的转院和丈夫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又不是弄出去不管了,从字面意思能理解喂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myf

myf

38
2024-12-23 10:48

二嫂来证明这是你老公的钱

用户16xxx09 回复 12-23 14:25
这得找她阴间的老公问问

人到中年 回复 12-23 17:50
你的想法有点太简单了吧,这么大金额的资产,账户间肯定是有转账记录的啊,就算当事人死了,想查清楚那是分分钟的事,否则人家能告你,吃饱撑的?

方天画戟

方天画戟

25
2024-12-23 09:36

仙女思维,啥都是你的,做啥都你对!去监狱里坐20年反省吧!

用户15xxx45

用户15xxx45

20
2024-12-23 09:26

滥用职权了,分析那么没有的东西。

用户14xxx93 回复 12-23 20:50
现在的小便那个不乱编乱带节奏,如果是真实案件那就等证据出来再说,不要给某些人增加流量

AK48 回复 12-23 14:23
当公安局是幼儿园的啦

大为

大为

18
2024-12-23 11:50

不属于盗窃罪,属于恶意转移侵占共有财产这类罪行!

mmm1233 回复 12-23 19:38
这么多钱肯定不是存的而是转账,有记录

老纳法号绝尘 回复 12-23 19:34
银行的账可以保存30年以上。只要这个户头与他哥有账户上的往来,这个东西公安出面不来查

大老虎

大老虎

13
2024-12-23 10:11

不要找理由,就是有问题,依法说法,扯别的没用

用户14xxx28

用户14xxx28

13
2024-12-23 12:14

这边民宿托管咋骗,以长租免二个月租金高价收房,然后以一次性付费低价常租出去,拿到租金就跑路。房东报警,派出所以托管人是注册公司的,不属咋骗属合同纠纷不予立案。市监局则以没有执法权,找不到人,已登录系统了事。房东如赶租客即以妨碍社会治安予以阻止。 这个案子还是人家家族内部的事情派出所咋这么大兴趣呢?

AK48 回复 12-23 14:24
不懂法别瞎说

用户14xxx28 回复 AK48 12-24 07:20
我说的事实怎么叫瞎说?

彼此彼此

彼此彼此

11
2024-12-23 17:36

我一个月挣18000左右,全部上交媳妇,然后他每个月给我150零花,这个月我钱花完了,想管他要20,她不给,我就趁她睡觉,拿她手机转了12.5,被她知道了,就跟我闹,还报警了,说我盗窃,我这个算盗窃吗?警察就是调解,没说盗窃,但是她不依不饶

老纳法号绝尘 回复 12-23 19:32
这样的媳妇还留着。月收入18,000倒不如重新取一个年轻的

红色警戒ra2 回复 12-24 11:13
打呀,打到服气,不服气就换人

啊洛

啊洛

10
2024-12-23 11:36

段的丈夫和儿子被抓?

凯哥

凯哥

10
2024-12-23 09:09

反向创业第一人

苏LQ

苏LQ

10
2024-12-23 13:01

段女士把自己账户内的资金转到丈夫和儿子名下,这钱肯定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就不必转移资金,他们一家被检方起诉是有道理的,但看来检方证据不足,如何结案都难以完美。

5plus5

5plus5

10
2024-12-23 14:50

应该无罪。段先生已死,钱归段女士。段女士有炒股卡上钱的所有权。

用户14xxx93 回复 12-23 20:50
你牛逼

天涯

天涯

10
2024-12-23 10:47

这个还真是盗窃。

蓝色宝宝 回复 12-23 13:20
都是自己的怎么能算盗窃呐,东西都在你自己家里放着,自己拿怎么能算盗窃。卡是自己的名字,账户是自己的名字。里面的钱不是自己的?

蚂蚁找不到路

蚂蚁找不到路

10
2024-12-23 16:30

这小便哪里来的?新冠还可以兄妹轮流伺候?还可以转院?转走自己账户里的钱,一个分居的二嫂还能知道?都是神仙啊

老猫

老猫

9
2024-12-23 15:21

瞎编,私人账户的钱,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有份警察才会受理,就凭一张嘴警察就抓人?警局是你家开的?

用户14xxx93 回复 12-23 20:51
小便乱写,肯定是人家有证据呗!要不这种告公检法一告一个准

沧海笑

沧海笑

7
2024-12-23 11:28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不怎么地

不怎么地

7
2024-12-23 13:13

银行副行长,炒股,赚钱。把这几个词串在一起,我只想到两个字:洗钱!

红鲱鱼

红鲱鱼

7
2024-12-23 13:40

这个二哥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他炒股赚的钱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有特别约定),段女士把钱转给儿子和丈夫,属于窃取二哥的财产(若不能拿出二哥的授权。口头授权需要有证据证明,如在场的证人)。

远山

远山

6
2024-12-23 11:26

完全两个法律概念。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6
2024-12-23 11:53

滥用职权

用户64xxx60

用户64xxx60

6
2024-12-23 20:40

既然是糊涂账,段女士账户的钱就是段女士的,除非原告能举证多少钱是二哥的,证据,空口无凭

易道

易道

6
2024-12-23 19:36

律师的重要性来了。。。这个案子是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段女士取走了自己账户中的钱款,不构成盗窃罪,如果是合作炒股,那对方可以举证起诉,要求段女士返还己方财产。

南飞雁

南飞雁

5
2024-12-23 11:12

我怎么感觉是赃款呢

老纳法号绝尘

老纳法号绝尘

5
2024-12-23 19:44

原文:段女士和段先生纷纷退出股市,还把老五投的钱如数归还了。这才是重点。文章也说得很清楚,是段女士后面才发现账户里面还有200多万。那么只有一种说法就是(这里已经明确了他们三个同时退出股市,也就是说在股市低迷的时候,他们清空了账户中的所有股票把钱三人已经分配完了)。他们三个人全部退出以后。段先生又自己重新操作了该股市的账户,而这一次的操作,段女士和自己的五弟并不知晓。所以这里面的钱应该是段先生的。只是段先生借用了段女士的账户。至于为什么要借用账户而不是自己重新开户,可能跟自己的副行长身份有关吧。

蓝枫

蓝枫

5
2024-12-23 12:52

自己账户的钱,还变成犯罪了,也是奇葩了

老余

老余

4
2024-12-23 16:25

200万脏款不好吗

hehe

hehe

4
2024-12-23 20:08

谁主张谁举证。公诉人应该举证!

用户18xxx36

用户18xxx36

4
2024-12-23 12:35

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公安和法院是吃素的?看描述是取自由卡内的钱,银行会有往来记录,可能他二哥死前有往卡转账且数额还不少,不然她嫂子怎么知道?

八目妖

八目妖

4
2024-12-23 14:40

那房地产商私自挪用监管账户的钱也应该叫盗窃才对。

用户16xxx96

用户16xxx96

4
2024-12-23 17:36

不告而取则为偷,她取钱时候告诉其他人没有?只是被发现得早而已,就不是盗窃了?

忆雪寒

忆雪寒

4
2024-12-23 17:21

我都怀疑二嫂杀夫谋财

用户39xxx62

用户39xxx62

4
2024-12-23 11:44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感情不好赶紧离婚,不然有机会就会被搞死[狗头]

用户13xxx61

用户13xxx61

4
2024-12-23 22:01

我记得刚出来的时候说的是去银行提完钱就被抓了,全网骂银行,这怎么风口又变了?这也转折的太快了,我今天刚把钱提出来,特么晚上看到这个通告,嘚,明早再存回去,我这成神经病了

快乐流氓

快乐流氓

4
2024-12-23 17:27

本来就是自己名下帐户的钱就没什么,如果不是就麻烦了。谁报警得有证具

深夜码客

深夜码客

4
2024-12-23 17:18

[静静吃瓜]

摄绘大叔

摄绘大叔

4
2024-12-23 15:16

扯特么淡,骗子编,傻子信的自媒体文。逮捕也是需要流程的,需要符合法律明确定义的条件的。要么就是自媒体隐瞒了能够被证实的这笔钱里有段先生的投资,要么就是前大嫂手里有约定段先生有分成的文件。否则,办错案件司法机关现在是要承担责任的,至少考核会被记一笔的。

chase

chase

3
2024-12-23 14:29

有没有可能,是有的人趁火打劫?

一生幸福

一生幸福

3
2024-12-23 15:47

关键是她转自己账户上的钱,谁知道?小编完全是在搞笑

宁远

宁远

3
2024-12-23 12:27

让段女士嫂子举证炒股有她男人的

gsgl02chen

gsgl02chen

3
2024-12-23 14:53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最多是借款不还上升不到盗窃的。

用户10xxx69

用户10xxx69

3
2024-12-23 13:40

有些人看到钱眼睛都直了,不管有没有罪

无妄歌_

无妄歌_

3
2024-12-23 10:49

因为🎂香,所以弄大一点罪大家才都有机会[开怀大笑]

斬隻肥雞炆煲豬腩肉

斬隻肥雞炆煲豬腩肉

3
2024-12-23 16:24

钱在自己的账户里,为什么要转走给老公和儿子!?无论说不说得清楚,你不动,对方永远也动不了。

优优悠悠

优优悠悠

3
2024-12-23 12:03

标题党,拉黑

李四先生

李四先生

3
2024-12-23 22:28

评论区都是高手

铭记在心

铭记在心

2
2024-12-23 12:27

不告不理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2
2024-12-23 12:57

小编一会说给警方认定盗窃,一会说二嫂报的警,逻辑关混淆不听,是ai文吗??

木子

木子

2
2024-12-23 20:46

金钱大过了亲情,齿落落的讽刺了亲情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人性的丑陋在此刻多么显眼

一襟晚照

一襟晚照

2
2024-12-23 12:18

钱不要存银行,大钱。你问问朝鲜人,他们存么?

十年

十年

2
2024-12-23 12:44

没收违法所得

用户57xxx40

用户57xxx40

2
2024-12-23 13:17

段子而已,现实中是能怎么知道别人帐户的信息?别人兄弟姐妹都恨死你了,又怎么可能帮你做证这是联合炒股?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2
2024-12-23 22:36

坏人成为原告,好人成为被告。倒行逆施!

WJH

WJH

2
2024-12-23 12:50

炒股小广告

到头来谁不是一抔灰

到头来谁不是一抔灰

2
2024-12-23 18:48

这种性质,连法官都傻傻分不清,叫普通人怎么判断?

用户10xxx69

用户10xxx69

2
2024-12-23 19:12

这个二嫂花了多少钱去打点啊!没一百万也有八十万吧?

用户10xxx62

用户10xxx62

2
2024-12-23 16:23

沒有认定犯罪就抓人?编故事有点假

用户10xxx51

用户10xxx51

2
2024-12-23 14:40

我关心的是段二哥的妻子是不是涉嫌故意杀人谋财

用户10xxx22

用户10xxx22

1
2024-12-23 12:41

基本肯定会判有罪,还轻不了。他们最爱这类案子

蓝色宝宝 回复 12-23 13:23
无期徒刑

用户14xxx64

用户14xxx64

1
2024-12-23 12:39

法院情况不清楚,二嫂的两条脚公安与检察各占一条!

用户71xxx86

用户71xxx86

1
2024-12-23 12:40

人物说的贼乱

陌生人好好活着

陌生人好好活着

1
2024-12-23 18:50

从自己卡上取了钱别人怎么会知道,而且还知道钱转到哪个账户,如果真是这样银行一点都不安全

旧梦无痕

旧梦无痕

1
2024-12-23 12:27

炒股能挣钱才是重点

非凡之眼

非凡之眼

1
2024-12-23 12:18

这是什么玩意警察

虎头

虎头

1
2024-12-23 19:24

这老婆看丈夫病了,嫌贵不给看病。分财产出来闹了。什么东西

南若妖

南若妖

1
2024-12-23 12:33

该二嫂背景强大

AK48 回复 12-23 14:27
这脑思路

用户24xxx35

用户24xxx35

1
2024-12-23 18:58

主要是怎么证明那钱谁的

幼稚的人

幼稚的人

1
2024-12-23 12:33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

红色警戒ra2

红色警戒ra2

1
2024-12-23 12:14

能公布消息来源吗?估计是瞎编,这个明显不是盗窃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要层层审批,不可能都是法盲

宁远

宁远

1
2024-12-23 12:25

这又是哪里的专判冤案的法官!别人取自己帐户的钱,何来盗窃,侵占一说,段先生老婆背脖子厚哟!!

红色警戒ra2 回复 12-23 12:29
根本还没判决,法官的锅已经背上了

用户18xxx13

用户18xxx13

2024-12-23 23:37

只要是自己账户,不存在任何罪名。如果举报方认为这钱有他的份,请向当事人索要或者申请民事诉讼。

白羊登义文

白羊登义文

分享身边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