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色胆包天!内蒙古包头,女子经营了一家手作工坊店,正常营业期间,一名陌生男子趁其不备,对着女子伸出咸猪手。女子立刻警告男子,万万没想到,男子不仅不害怕,反倒是变本加厉起来,甚至还提出,加价50块钱,提供点别的服务项目。
(案例来源:新闻夜航)
据悉,一向喜欢自由的小李,在大学毕业之后并没有选择应聘公司,而是开了一家手作工坊店。
凭借对手作的热爱,以及小李甜美的外表,工坊店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
事发当天,男子王某假借做手机壳的机会,故意靠在了小李的身边,并趁着小李不注意,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小李的臀部。
小李觉察到异常,立刻与王某保持距离,并警告王某,如果不知收敛,将会选择报警。
万万没想到,王某不仅没有害怕,反而笑嘻嘻的再次伸出了手,更是厚颜无耻的提出:给我提供点别的服务项目,不会亏待你的!
小李见对方无可救药,一边按响了紧急报警按钮,一边将王某赶了出去。
目前,小李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对王某立案调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王某对小李进行骚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yh、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王某不仅对小李进行骚扰,还通过言语对小李进行侮辱,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
不仅如此,王某的行为,被店内的监控设备全程拍了下来,警方一旦将王某抓获,等待王某的,将会是至少5日的处罚。
如果在过程中,小李进行激烈的反抗,即便是王某受伤,也无需承担责任。
《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遭到侵犯的时候,明确警告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小李完全可以进行反抗,即便是造成他人的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
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属于比较紧急的情况,最佳的处理方式,还是要选择报警处理。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文中皆为化名)
用户94xxx78
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该出手招警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