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上一个大妈要求旁边的小伙给自己让座,小伙当即反击:阿姨我认识你,你是小区广场舞领队对吧?我看你从早跳到晚挺带劲的啊,怎么一上车就腰酸背疼了呢?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地铁上,一小伙刚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来,就感觉身边一暗,抬头一看,一个大妈正站在他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
小伙也很累,因此并没有起身,谁知大妈竟然开口说她身体不好腰酸腿疼,让小伙发扬一下精神,把座位让给她。
附近的乘客都用异常的眼光看着小伙,谁知小伙接下来的一番话直接让大妈羞愧捂脸。
小伙大声说:“大妈我认识您,您是小区广场舞领队对吧?”
大妈顿觉不妙,小伙不给她思考的机会,继续说:“我觉得您跳舞跳的挺带劲的,这怎么一上车就腰酸背疼的呢?早上我上班的时候您在跳舞,晚上我下班的时候您还在跳舞,夜里我睡觉了,您还在领他们跳舞。”
大妈一看遇到了认识自己的人,立马知道今天让人让座是不可能的了,看着周围乘客异样的眼光,大妈顿时恼羞成怒,留下一句“不跟你说了”就夺路而逃。
@梅姐说法
小伙将大妈打发走后长舒一口气,周围的乘客发出一阵哄笑声。
现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为让座问题年轻人和老年人频繁爆发矛盾,到底是因为什么造就了现在的局面?
有网友说,现在的年轻人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很多人不愿委屈自己,早就已经将尊老爱幼抛在脑后了。
有人说,不能怪年轻人,主要是很多老年人倚老卖老,就像这个大妈一样,跳舞抢特价商品比谁都有劲,一到坐车就开始这疼那疼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年轻人面对老年人时,是否必须要让座?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如地铁、公交车等,存在着一定的秩序和原则需要我们遵循。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年轻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须给老年人让座。
让座更多地是一种道德上的倡导,而非法律的强制要求。每个人购买车票后,都享有平等的乘坐权利。
但是,公共交通工具作为一个公共空间,需要遵循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乘客应当保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
大妈要求小伙给她让座是她的权利,但同样的,小伙也有权决定是否让座,他的拒绝也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争吵、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大妈坚持让小伙给她让座,或者小言辞犀利,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治安处罚。
至于让不让座,应该从公平和尊重的角度去看待。
如果年轻人身体不适、工作疲惫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原因,他们没有让座的义务。同样,如果老年人确实存在严重的身体问题,需要座位休息,其他乘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发扬互助精神,主动让座。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不能仅仅因为年龄的差异,老年人就强制要求年轻人让座。
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倡导文明和谐的公共交通环境。当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可以自愿地伸出援手;而当自己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时,也应该保持理解和宽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让座是一种美德,但不是法律义务。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