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心!”2024年江苏,女子患直肠癌后,丈夫和两个女儿竟让她放弃治疗,女子一怒之下,把她名下一套拆迁房和车库,以10万元转让给娘家父亲,并立下遗嘱,她所有遗产由父亲继承。女子死后,女婿和外孙女把老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该转让。法院这样判了! 在现代社会,家庭纷争时有发生,尤其是涉及到财产继承和遗产分配时,这类争执往往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争夺,更是情感和责任的角力。 2021年谢芳在医院做了检查后被诊断出患有直肠癌,这个消息让她心情沉重,但更让她感到痛心的,是丈夫张凡和两个女儿的反应。 当谢芳提出治疗方案时,丈夫和女儿们却毫不犹豫地建议她放弃治疗,理由简单却残酷:“治疗已经没有意义,不要再让我们为治疗花费更多的钱。” 这句话如同冰冷的利刃,深深刺痛了谢芳的心。 病痛折磨着谢芳,然而更深的伤害却来自于她的亲人,在最需要关怀和支持的时刻,丈夫和女儿们选择了远离,家里的一切责任都落在了谢芳的父亲和弟弟身上,他们为谢芳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并在治疗过程中尽心尽力地照顾她。 随着谢芳的病情加重,她深知自己时日无多。在病痛的压迫下谢芳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改变了她和家人的命运。 她决定将名下的一套拆迁房和车库,以象征性的10万元转让给她的父亲,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由父亲继承丈夫和女儿们一分也没有。 谢芳的这一决定完全出于她的无奈和愤怒,她觉得自己一生辛苦,然而在自己最需要支持的时刻,却遭到了亲人最冷酷的抛弃,这不仅是对她情感的背叛,更是对她多年为家庭付出的漠视。 在谢芳做出转让决定后,谢大爷(谢芳的父亲)立即将手续办妥,房产也顺利过户至自己名下,谢芳安然地离世,带着自己最后的遗愿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然而谢芳的去世并没有让这一切画上句号,几天后谢芳的丈夫张凡和两个女儿突然出现在谢大爷的面前,提出要撤销房产的转让协议。 他们认为谢芳转让房产的决定并不合法,尤其是这套拆迁房原本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给女儿们一部分,而谢芳在生前未告知他们,就擅自将财产转让给父亲,显然侵犯了他们的权益。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诉讼,谢大爷感到心如刀割,自己的女儿刚刚去世,自己作为一个老父亲,竟然成了被告,谢大爷决心捍卫自己和女儿的选择,于是他决定将此事提交法院,由法律来做出公正判决。 在法庭上争议的核心是谢芳是否有权将房产转让给父亲,且是否需要征得女儿们的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处理,而谢芳单方面做出决定,显然侵犯了小女儿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发现张凡作为丈夫,存在对谢芳的扶养和赡养责任,然而在谢芳生病期间,张凡和两个女儿并未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 更为关键的是,谢大爷在转让房产的过程中,虽然没有明显的恶意串通行为,但却有可能利用谢芳的病情作出转让行为,使得转让协议失去了合法性。 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决定进行调解,法官不仅在庭上进行了法理分析,还联系了村委会和妇联等相关组织,进行家庭道德观念的疏导。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张凡和谢家达成了和解,张凡和两个女儿同意返还谢大爷支付的医疗费,并向谢大爷补偿15万元,谢大爷则同意将房产过户给谢芳的小女儿。 这个家庭纷争虽然有了一个相对平和的解决,但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考,谢芳的一生,可以说是充满了辛酸与不甘,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亲人们的冷漠让她选择将一切都留给了父亲。这不仅仅是一场财产的争夺,更是一场家庭责任与情感的试炼。 这场官司的最终判决,或许可以让当事人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履行家庭责任,如何珍惜眼前的人和事,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得到启示,珍惜与亲人相处的时光,不要让遗憾成为最后的记忆。我在罐头搞创作 (信息来源:江苏南通一患癌女子将遗产全部留给老父亲,被丈夫和女儿起诉!律师:女子无权单独处分房子!2024-01-18 15:16·零度时评)
法官不会判。首先不能违背死者遗愿,应该将夫妻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那部分判给妻子父亲
这是什么神经病调解啊
立了遗嘱,谁也改变不了。
这两块闺女还叫人吗?
现在的家庭道德也是嘿嘿嘿嘿嘿嘿!
最多就是把妻子应得的按照遗嘱给她父亲
夫妻共同财产怎能她一个人处理呢?
唉,面对晚期癌症,神仙也无力。病人坚持治,亲人却实也无法。所以面对绝症每个却实需正确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