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20年前,以276万元的价格,购入了6套还未建好的别墅。时间飞逝,20年后男子来到别墅中,却发现其中4套别墅,早已被人捷足先登。男子一气之下找开发商讨要说法,没想到对方告知:这么多年不回来,早卖给别人了呢。 秦健(化名)看着眼前精装修的房子纳闷不已,他还没过户呢、就装修了,走进一看,原来名“花”有主。 只见住户拿出了房产证,证明了这套房子确实不是秦健的。 秦健明白了,开发商这是一房多卖,谁过户就算谁的,他暗想:别说自己20年不回来,就是40年不回来房子也得是我的,不然就赔钱! 原来,1993年秦健豪掷276万巨款购置6套房子,而国外生意突发状况,他需赶去处理,最终仅过户了两套房子。 事情处理完之后,秦健也没急着回来过户,反正已经交过钱了! 就这样20年过去了,秦健也上了年纪,便回国了,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没有过户的那4套房子被开发商又卖给了新住户。 直到秦健发现这一幕后,怒气冲冲的他决定要找开发商讨个说法,但开发商却蛮横无理地表示:你几十年不回来,还以为房子你不要了呢,就卖给别人了。 对于秦健的诘问,开发商表示:4套房子退你当时价款150万。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20年前的150万能和现在的150万同日而语吗,但开发商死乞白赖就这态度了,而秦健也不惯着,直接诉讼到了公堂。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合同履约期间,一方肆意毁约,需承担其不利后果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要么赔房、要么按照市场价赔偿。 最终,一审判决开发商需赔偿秦健1220多万。 紧接着,开发商就提起了上诉,赔你1200多万,我是那容易掏钱的主吗,开发商表示:房子再卖也和秦健失责有关,谁让你20年不闻不问的。 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开发商说的对呀,若是秦健早日完成过户,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既然如此,秦健具有明显过错,那当时事、当时了。 二审判决:开发商以购房价格赔偿秦健150万。 秦健的愤怒可想而知,这不是妥妥的“王浩大法官吗”,转眼间就让我损失了上千万,他便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再审。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即便秦健失责,开发商也不应该以此为由毁约,同时一房多卖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开发商需按照市场价格承担其违约责任。 最终,再审维系了一审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我国司法解释,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以过户为优先级,因为是现住户先于秦健过户,所以房子是属于现住户的,而诉讼事宜也与其干系不大。 事件尘埃落定,网络舆论滔滔,大多人认为,1200多万的赔偿、还是特亏。 【信息来源:男子花276万买6套房 20年后却易了主,开发商:以为你不要帮你卖了 律师:开发商需承担赔偿责任!2024-01-25 15:42·零度时评】
二婶绝对送了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