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车祸身亡,在外打工的妻子赶回家,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丈夫的52万车祸赔偿金,竟被3个邻居瓜分,妻子多次讨要均被拒绝,邻居还回怼:“有种去告我!”令人意外的是,村民们却纷纷支持邻居! (来源:泰州融媒)
江美玲突然回到村里,村民们在路上见到她,都觉得很诧异,也背地里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来到老家门口,却见自家房子已经变得老旧破败,江美玲心中不免有些戚戚然。
刚出门的邻居张青山一眼就瞧见了江美玲,突然就愣住了,江美玲则笑着迎上去问道:“青山大哥,你还好吧……”
张青山语气惊讶,又带着略微不悦道:“是美玲啊,你终于回来啦,你还记得你这个家呀……”
江美玲感到十分尴尬,但依旧带着微笑问道:“青山大哥,我回来是有个事要办,听说我们家林国强出车祸后,赔偿了52万,这笔钱是你和另外两位高邻拿了,我是来拿这笔钱的!”
张青山一听,火气腾地一下涌上来,他大声吼道:“江美玲,你还有没有良心?你10多年不回家,回家也不去看看你孩子,居然第一时间来找我们要钱,我告诉你,这钱你一毛都没资格拿!有种你去告我!”
江美玲一听,脖子立马红了,当即翻脸:“我丈夫的车祸赔偿金,你们这些非亲非故的人有什么资格拿,我是他老婆,当然归我!”
“钱不是我们拿的,就算钱在我们手上,也不会给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张青山没好气的骂道。
这下江美玲也撕破脸了,对着张青山破口大骂起来,张青山没办法,直接给江美玲的亲姐姐打电话,让她过来对质。
张青山之所以这么生气,还是缘于对江美玲的所作所为极度不满。
原来,10多年前,江美玲嫁给了张青山的邻居林国强,两人结婚后还生了个女儿。
可江美玲生性懒散,性格又乖张,与林国强经常吵架。夫妻吵架本没什么,可江美玲却突然抛下年幼的女儿(刚满2岁)离家出走。
自此以后,江美玲杳无音讯,林国强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妻子的人影。更不幸的是,林国强还出车祸突然离世。
虽说林国强车祸身亡赔了52万,可却撇下了年幼的孩子和两个年迈多病父母,这样老弱病残的一家确实困难无比。
村长为此也是愁得不行,日子还得过,他想了个办法,让林国强的左右邻居照顾这一家人。
而这笔钱则由两个邻居、村组长和江美玲的姐姐一起保管,所有孩子和老人的开销都由4人一起到银行支取。
就这样,3个邻居担负起了照顾这一家人的重任,不仅为2个老人办了丧事,还将孩子接到家中当亲女儿一样抚养。
反观江美玲,她抛夫弃女后,又在外省重新找了一个男人结婚,还生下了孩子。
10多年后的一天,江美玲意外碰到了村里的老乡,才得知丈夫林国强车祸去世有52万赔偿金的事,便急不可耐地回来要钱,这让张青山怎么不气。
很快,江美玲的姐姐就赶来,见到江美玲后她瞬间暴怒:“江美玲,你撇下孩子和丈夫,10多年不闻不问,你还有脸回来要钱?”
江美玲脸皮确实很厚,她辩解道:“我出门打工挣钱,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本来就归我,你和3个外人想私吞我的钱,没门!”
姐姐差点气炸,和江美玲对骂起来,江美玲要不到钱,又去找村长闹。
而村长也没给她好脸色,拿出账本表示这笔钱都花在老人和孩子身上(女儿小时候生病手术就花了8万),还剩30万,但这笔钱是孩子们未来的保障,不能给她。
江美玲几次吃瘪,竟找来记者准备将3个邻居曝光,岂料,她的“新任”丈夫却带着孩子来村里找她。
这下江美玲在外打工挣钱的谎言被戳破,又被村民们骂没良心,无奈之下,只得放弃这笔赔偿金悻悻离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江美玲主张要求归还这52万的主张是否合理?
这52万是江美玲丈夫林国强的死亡赔偿金,这里要注意,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不能像遗产一样继承。
当然,实践上会按照《民法典》第1130条确定的遗产分配方式,即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规定:在分割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
也就是说,作为林国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江美玲可以分赔偿金,但要优先孩子和老人,考虑到她没有尽过妻子和母亲责任,应当少分和不分。
2、如何看待江美玲抛夫弃女的行为?
江美玲离家出走,从未管过年幼的女儿,根据《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女儿可以要求江美玲支付抚养费,而且江美玲抛弃幼女的行为可能已涉及遗弃罪的刑事犯罪。
3、如何看待江美玲未与林国强离婚,又与另一男子结婚生子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58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美玲离家出走后,在没有与林国强结束夫妻关系,却仍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子,已经构成重婚罪。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