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女子回家时发现自家房门被涂满了狗的排泄物和油漆混合物,整扇门,包括门

滨培看法 2025-01-03 20:00:01

辽宁大连,一女子回家时发现自家房门被涂满了狗的排泄物和油漆混合物,整扇门,包括门框、门把手、指纹锁上,都未能幸免。女子强忍恶心清理了两天,仍无法彻底去除。不仅如此,女子随后还发现自己平时走的路上被人用红白油漆喷涂了带有自己名字的侮辱性文字,多达20多处。女子两次报警求助,但仍未能解决。

(来源:半岛晨报)

事发当天早上,60多岁的邓女士准备去市场买菜,可当她准备推门而出时,却发现门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怎么也推不开。

邓女士用力一撞,门才勉强开了一条缝。可当她把门完全推开时,眼前的景象让她差点吐出来。

原来,邓女士家房门上被涂满了狗的排泄物和油漆混合物,那种刺鼻的气味和恶心的画面让邓女士瞬间感到一阵眩晕。

她强忍着恶心,仔细查看,发现门框、门把手、指纹锁上全都沾满了这种污物,油漆已经浸到门缝里干了,难怪门会被卡住。

邓女士心里五味杂陈,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得罪了谁,要遭受这样的恶意对待,她赶紧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记录了相关情况。

邓女士告诉民警,她平时与邻居们相处还算融洽,没有结过什么深仇大恨。民警安慰她,表示会尽力调查此事。

接下来的两天,邓女士强忍着恶心,开始清理门上的污物。她用尽了各种办法,但干涸的油漆很难被彻底清理掉。她擦了两天,门上还是留下了一些斑驳的痕迹。

邓女士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她太天真了。在清理完门上的油漆后,却在出门的必经路上发现了地面上红白油漆喷涂了带有她名字的侮辱性文字,那些文字刺眼又恶心,让她血压瞬间飙升。

她四处观察,发现台阶、墙面也被喷了很多处。她数了一下,大约喷了近20处。邓女士感到一阵愤怒和无助涌上心头,她再次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看到眼前的景象也皱起了眉头。他们仔细查看了喷涂的内容,并记录了相关情况。

邓女士告诉民警,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这样针对她。她平时为人和善,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民警表示会尽力调查此事,给邓女士一个交代。

然而,邓女士心里的阴影却难以消散。她每次出门都要经过那些被喷涂的地面和台阶,那些刺眼的文字扎在她的心上。她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再遭到什么意外的伤害。

邓女士试图寻找线索,她回想自己最近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但是,她想来想去,还是想不出来。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不管邓女士自身有没有过错,如果对方认为邓女士有错,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去法院解决,这都是合法解决的路径。

但是对方通过在邓女士家房门上泼油漆、在邓女士必经的路上写侮辱性的字,该行为不仅不道德,更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2、行为人在邓女士家门上泼油漆,导致无法清理干净,邓女士可能要换门,这就是财产损失。

因此,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

如果这个损失的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会按照犯罪处理,反之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与此同时,邓女士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自己换门的损失。

3、行为人在邓女士的必经之路上写侮辱性词汇,这侵犯了邓女士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每个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综合社会评价,一旦名誉受损就会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因此,邓女士有权要求行为人消除影响、恢复自己的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与此同时,行为人在公共场合用油漆喷写侮辱邓女士的词,该行为构成了公然侮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一旦行为人被查出,警方即可对其采取治安拘留处罚措施。

最后,有不少网友表示:邓女士肯定是得罪人了,而且肯定是认识的人。

还有网友表示:不能听信一面之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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