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四川宜宾,已婚男转给女子807万元不慎被妻子发现,女子被妻子起诉后,连

豌豆大说法 2025-01-05 11:10:43

白嫖成功!四川宜宾,已婚男转给女子807万元不慎被妻子发现,女子被妻子起诉后,连忙把房子过户给别人、藏匿现金,还把豪车转移,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正在她洋洋得意时,法院的判决让女子傻眼了! “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张女士来到周琳(化名)家里,索要丈夫之前转给她的807万财产,而周琳面对强制执行的人员,直接表示自己哪里也没有钱,现在住的房子在别人名下,开的豪车也是“借”的,即使让她强制给原配张女士(化名)还钱,也没有办法。 执法人员查看后,要求她主动申报,但她还是这样嚣张的态度,下次再找她,人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法院决定彻底查清周琳的财产情况,这一查直接发现了不对劲,周琳的财产是在被张女士起诉后,开始大量转移的,甚至搞到自己名下房、车全无,这明显是在干扰司法,拒绝还钱。 看到周琳得意的样子,张女士气坏了,想起这几年的日子,她决定必须把钱追回。 原来,张女士丈夫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赚得多却总是说资金紧张,张女士的日子过得入不敷出,看到别人穿名牌、住豪宅,张女士总是觉得委屈。 她开始偷偷查看丈夫的资金往来,发现公司并没有亏损,而是多次给一个名叫周琳的女子转账。 张女士追究下去,才知道周琳介入了自己的婚姻,和丈夫来往好几年了,而丈夫竟然已经转给她了807万元,这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张女士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这笔钱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周琳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判决周琳将807万元全数返还,看到到手的钱要还回去,周琳直接做出了转移走的举动。 这个举动,将案件的性质变了,周琳转移财产的举动构成了刑事犯罪,除了要返还财产外,还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7个月的刑事处罚。 那么,法院这个判决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张女士的丈夫将钱转给别人,且没有经过她的同意,这种行为并不合理,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大额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特别是涉及重大金额时,必须获得对方的同意或存在法定理由。 在这个案件中,张女士的丈夫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将807万元转给了周琳。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判决周琳返还这笔款项。 被法院判决执行后,周琳试图通过转移房产和车辆来逃避执行,这种行为不仅无效,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妨碍司法执行的规定,最终导致她面临刑事处罚。 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实则是给周琳最后一个机会,但她还是拒绝,又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触犯了刑法。 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法对其实施了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和缓刑,这也是为了维护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周琳明知此情况,却依然接受并享受这些不正当的利益,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法院认定周琳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返还财产,这是法律对于维护社会道德底线的支持。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纵览新闻2025年1月4日关于《据中国新网周刊1月4日消息,近日,四川宜宾,丈夫赠情人807万妻子起诉追回760万》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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