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中间的小矮子是没被判刑的那个,没想到他竟是主犯,旁边这个大个子虽然貌不惊人,心却比99.9%的成年人还狠,是他第一个动的手。
12月30号,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名小恶魔故意杀人成立。张某某是主犯,提议杀人并选址、踩点、动手,因此被判无期。
李某是从犯,参与谋划帮忙控制,判处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因为全程未参与犯罪,因此依法不予刑事处罚,只需要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除了判决结果遭受社会各界的普遍争议外,还有一个让人没想到的一点,就是三人中那个个头最矮年龄最小的恶魔少年竟然是主犯。
这个小孩走到街上,很难让人与杀人犯联系起来,不过从他的站姿来看,面对犯罪事实还能淡然自若,双手背后坦然接受,可见其心理素质之强大。
对于此人只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很多人表示接受不了,他今年才13岁,等到刑满释放出来不过也才20多岁。如果再算上监狱里表现良好申请了减刑,说不定用不了12年就能提前出狱。
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有本地的网友说,这个年仅二十多岁就被放出来闯荡的杀人犯,让当地许多人心里都感到有些慌张不安。
思索起那个已然逝去的小孩,着实感觉对他们的惩处实在是太过轻微了!
期盼在后续阶段,能够对涉及此类事件的刑期作出相应的调整。若不如此行事,便难以对那些鬼神起到威慑作用。
最后再说那个判得最轻的马某某,也让很多人义愤填膺。从新华社披露的判案理由来看,马某某对杀害王某某没有主观故意性。
他是在王某某被骗出来后,在去蔬菜大棚的途中,才知道张某某和李某密谋的事情。并未参与杀人过程,而且从受害者抢来的那191元钱,马某某也没有拿到一分,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这件事跟他并无多大关系。
再加上未成年人的保护身份,才会让他最终落得个批评教育的处罚。因此,这个量刑结果,必然是法院经反复权衡、根据具体情节,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参与程度、是否主动交代、是否有悔过表现等等因素研判的结果。
但让网友愤愤不平的无疑就是故意杀人者在接受法律惩处后,还有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可那逝去的生命却永远无法再归来了。那无辜的孩子含冤而去,深埋地下,而伤害他的人却仍有机会在未来继续生活,这怎能不让人质问公平何在呢?
随着一些犯罪信息的披露,有一名学生物的网友看了小王的尸体头骨扫描图片后,认为以其断折的程度,应该是用铲子铲的。这种手法十分残忍,不但要命,还要面目全非,无法辨认,从而逃脱法律制裁。可见他们的“恶”已经渗透到了骨子里。
谁家的孩子不是小棉袄,谁家的孩子不是心头肉?为什么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双方都是未成年的情况下就不灵了呢?
就不能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呢?为什么最后总是保护在那些作恶的?
一次次校园霸凌,一次次恶意杀人,最后守法的好孩子无辜惨死。而那些小恶魔却横行无忌,法律成了他们最好的护身符。
我想,地狱与天堂的分界,从来不是年龄,而是善恶。唯有惩罚,才能让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年夏天
有些人是骨子里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