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老宅拆迁后,分得一个别墅,一套一居室和160多万。老人和两个儿子达成口头协议。把别墅分给小儿子,一居室和160多万给大儿子。他们跟着小儿子住。不料两个儿子都说老人偏心。小儿子说装修没钱,要求父母给16万。大妈把自己的8万养老钱给小儿媳。小儿子却想让大哥拿16万给他们,一家人闹上调解室,结局让人意外。
王大爷和赵大妈有两个儿子。原本一家和睦。
那年,老宅拆迁。分得一套别墅,一套一居室和160多万。一家人都很兴奋。
老宅是大爷继承祖上的宅子,房屋登记在他名下。拆迁手续应该他去办理。
可他和老伴商量后,却想把房子和钱分给两个儿子,他们以后就安心养老。
亲戚劝他,人老了手里要有点钱。
老人却认为,两个儿子都很孝顺,亲戚这么想,完全是杞人忧天。
之后,老两口跟两个儿子儿媳达成协议:别墅给小儿子,一居室和160多万给大儿子。两位老人跟着小儿子住,小儿子承担重要赡养义务,大儿子也适当承担。
他们觉得,一套别墅价值几百万。小儿子明显沾光。为显公平,他们才要跟着小儿子。
两个儿子对分配方案,都没有意见。
协议约定后,大爷跟着小儿子去办理了过户手续,把别墅登记在小儿子名下。
晚上,大爷喜滋滋对老伴说:咱们把房子和钱都分给俩儿子了,以后就等着享福了。
老两口看着全家的合照。心中感慨万千。他们很晚才睡,睡梦中全是幸福欢乐。
两位老人沉浸在晚年生活的憧憬中,他们做梦都没想到,小儿子分到别墅后,却说没钱装修,要求他们拿16万。
老两口没想到小儿子会来这么一招。但为人父母,他们也不愿让儿子儿媳为难。
于是,大妈把积攒的8万养老钱拿出来给小儿媳。
但小儿媳却说:8万哪够?最少得16万。如果你们没钱,那我们只好就在外边给你们租房。
小儿媳的话犹如晴天霹雳。让大爷大妈很崩溃,他们原想跟着小儿子住别墅,没想到儿子竟让他们在外边租房。
就在两位老人伤心之时,大儿子为他们出头了。
老大生气地找到弟弟弟媳质问:当初你们答应父母同住。结果却问父母要钱装修,还要把父母赶出别墅,你们还有信誉吗?还有良心吗?
小儿子却说:你懂啥?是爸妈偏心,分给你房子和钱,你有房子住还有钱花。我虽分到一套别墅,别墅却不能换钱花,我们手中没有装修钱,如果爸妈不帮衬,我们只好给父母租房。
老大气得浑身发抖:你得了一套别墅,价值好几百万。我只有一套一居室,明明是你沾着光,你却倒打一耙说父母偏心。爸妈明明偏心你。
弟兄俩大吵一架。
大爷大妈很痛心。他们把房子和钱全分给两个儿子,如此付出竟没落好。两个儿子都说他们偏心。
做父母可真难!
为让一家人恢复到之前的和睦如初,两位老人带着两个儿子儿媳来到调解室。想让专家团帮助他们。
老大认为弟弟言而无信。不让父母跟他们住。
老二却认为,别墅过户在他名下,就是他的房产,他不想让爸妈跟着他住,那是他的自由。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别墅和一居室以及160万拆迁款是两位老人的,他们怎么分是他们的自由。没有偏心一说。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拆迁房和拆迁款都是由老房子所得的。老房子是大爷从祖上继承得来。
因此,不管是那套别墅,还是一居室和160多万。都是大爷大妈所有。
他们如何把自己的财务做分配,是他们的自由。
两个儿子理应感恩父母给他们的赠予。
可老大老二却都说父母偏心,是没有道理的。
2、小儿子儿媳要求公婆拿16万给他们装修别墅,是无理要求。之后他们又接受老人的8万养老金,太不应该。
全家人在一块商议老人已经把房子和钱分给两个儿子。老二得一套别墅,老大只得一套一居室和160多万。
明眼人谁都看出来,明显是老二在沾光。
可小儿子儿媳却要求父母拿出16万给他们装修,是无理要求。
老人把房子已经给你们了,你们就自己出钱装修。如果没钱那就去工作,去挣钱。而不是索要父母的养老钱。
3、如果未来儿子以老人分配不均不出装修费为由拒绝老人入住,合理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不但包括经济上供养精神上慰问,还包括给老人提供好的住所。
如果未来儿子与老人分配不均,拒绝老人入住,老人可起诉维权。
最后,在专家的调解下,一家人达成协议:一居室和160万给大儿子别墅给小儿子两个儿子各自出钱装修。老大拿出12万给父母。
有人说,小儿子还是沾光,老大给的12万,父母早晚也会给他。
老人早早把房子和钱分给孩子们,才引发之后的一系列冲突。守住老本和老窝,会避免很多无谓争端。
你怎么看?
手里有钱 都是孝顺儿子
小儿子就是个混蛋!
多生几个剧情更精彩哟[赞]
把别墅🏡卖掉,一居室留着自己养老。另外买两套一样的两居室给两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