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三尺又何妨?云南昆明,女子的邻居老宅翻新,将两家共用的道路给占了。后经村委协

沙僧说事 2025-01-08 10:42:08

让她三尺又何妨?云南昆明,女子的邻居老宅翻新,将两家共用的道路给占了。后经村委协调,邻居承诺留出2.95米的路,供女子一家通行。岂料,邻居建好房子后,又把预留的路给占了。女子气不过上门理论,却被邻居一把推倒导致受伤,治疗费花了2227.88元。事后,女子一纸诉状把邻居告上法庭,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760.08元。可邻居却说,害怕女子拿锤子打她,拒绝赔偿!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据悉,李某,1976年生,与敖某仙(1959年生)是邻居。

2024年7月,敖某仙家中的老宅重新翻修,侵占了两家的共同道路,两家因此发生了纠纷。

在村委的介入下,两家人签订了协议,约定敖某仙预留出2.95米的道路,供李某一家通行,并不得随意占用。

可是等敖某仙的新房建成之后,敖某仙却又在道路上,搭建起了一个雨棚,导致李某一家通行不便。

李某气不过,拿着锤子就找上门去,并与敖某仙发生口角。

期间,敖某仙推了一把李某,李某没有站稳倒在地上。后经医院诊断为:1.头皮挫裂伤;2.头皮血肿;3.轻型闭合性脑损伤。

李某共住院6天,花去医疗费2227.88元。另出院小结载明:住院期间需专人护理、加强营养。

事后,李某认为,敖某仙应该进行赔偿,一纸诉状将敖某仙告上法庭,索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760.08元。并提出以下理由:

李某与敖某仙因道路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委协调定下协议,可敖某仙不遵守协议,还将李某打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围绕其诉讼请求,提交了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病人费用汇总清单、缴费单据。

敖某仙辩称:

事发当天,李某拿着锤子上门,情绪激动,并用锤子到处敲击,对敖某仙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敖某仙承认自己占用了道路,也承认自己将李某推倒并导致其受伤。不过这都是因为李某自身存在过错。故李某提出的赔偿诉求,敖某仙并不认可。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敖某仙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向当地派出所、村委调取了《协议》以及询问笔录,确定以下法律事实:

原告李某与被告敖某仙系邻居,因道路纠纷,敖某仙将李某推倒,并导致其受伤。住院期间,李某共计花费治疗费2000余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院审理认为,敖某仙违反《协议》规定,私自占据道路,并侵害了李某的人身安全,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

故李某主张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应予以支持。

另查明,李某与敖某仙发生纠纷,没有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反而是来到被告人家中争吵,对本案的发生亦具有过错。

结合纠纷发生的起因、经过、过错等因素,法院认为原告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50%。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敖某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2310.04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某负担12.5元,由被告敖某仙负担12.5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

0 阅读:37136
评论列表
  • 2025-01-08 21:48

    法官这判决是增大民间对立,增加相互仇恨的一种方法。

    宝幢开心小帅哥 回复:
    说得对,民间的事情都是不公平来的,占地后面都有理由了
  • db 72
    2025-01-08 16:58

    为何要让

    黑色天蝎づ 回复:
    是原本没路,邻居在村委的调解下让了2.9m出来做路,结果这货建房时又把这2.9m占用了,主要还影响到让路出来的邻居了。这谁不气?
    用户12xxx43 回复: 黑色天蝎づ
    大兄弟宅基地都不会画路,双方都得让出路,这水平还好意思评论
  • 2025-01-08 19:23

    这就是丑陋的人,爱占便宜

  • 2025-01-08 19:27

    支持李某把这个敖某仙一家都打死吧![打脸][打脸]

    嘿嘿 回复:
    吃席
  • 2025-01-08 21:21

    各打五十大板 该解决的事还是没解决

    我冷酷我无情 回复:
    知道为啥没解决吗?因为这事法官解决不了啊!
  • 2025-01-08 19:10

    拿凶器上门被打死也应是活该。

    五官有三观正 回复:
    你家也是这种贪得无厌恶鬼型的东西吧
    华丽的逆转 回复:
    锤子跟刀可完全不一样
  • 2025-01-09 09:08

    这次起诉人身伤害赔偿,盖房者过错是引起纠纷的根本原因,应该多判;原告方式不当,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所以应该75/25的责任比例。下次起诉宅基地侵占,有协议在前,起诉后大概率判为拆棚让路。

  • 尚可 15
    2025-01-08 23:12

    超出的部分是违建,拆了!

  • 2025-01-08 22:53

    所以现在社会越让畜牲只会越以为怕它

  • 2025-01-08 22:01

    这作者小学上完了吗?前后矛盾的文章也能发出来?

  • 2025-01-08 23:33

    法官胡扯!

  • 2025-01-09 02:33

    有没有多占地不重要了么?

    笑看天下风云 回复:
    各是各的,诉讼里没涉及占地,法官不能判,除非另打一场官司要求将道路恢复原状。
    牧龙007 回复: 笑看天下风云
    可是原告告的是赔偿,没有告占地啊
  • 2025-01-09 10:34

    重点是没有合法解决,意思是这样法院能够吃两头了?明知故犯,能口头解决的何至于被侵害人自带工具去自行拆除?自带工具只对违权物品,怎么就被判对人身构成威胁呢?

  • 2025-01-09 02:13

    一寸也不让,你的到那就做到那,很多人都是这种样,都以为占用了做好了就没啥说的了,一点屁大的地方都像占完,这种真不能让让了后面很难说的通

  • 2025-01-09 07:45

    一寸山河一寸金

  • 2025-01-09 05:58

    没说到重点,路的话问题没解决,以后还是一样闹!

  • 2025-01-09 06:57

    乱扯一通狗屁不通,哪来的让她三尺?谁让谁三尺了?

  • 2025-01-08 23:03

    为什么当时建的时候不阻止?

    轩辕雲霄 回复:
    认真看,建的时候阻止了,也协议了把路留出来。房子建好后,又专门在路上搭个雨棚把路霸占
  • 2025-01-09 08:16

    和稀泥,和和和

  • 2025-01-09 08:02

    你一退让,它就会认你好欺负

  • 2025-01-09 09:08

    这个法官狗屁不通

  • 2025-01-09 08:10

    除了和稀泥还是和稀泥!!!

  • 2025-01-09 08:35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农村房屋宅基地确权还没有完成?

  • 2025-01-09 09:03

    这次起诉人身伤害赔偿,下次起诉宅基地侵占,有协议在前,起诉后大概率判为拆墙让路。

  • 2025-01-08 23:21

    这个真应该要求她拆了重建

  • 2025-01-09 09:07

    这就是欺负老实人,你家里没人就欺负你了,家里有人敢动这个念头,房子给你拆了

  • Cdhj 2
    2025-01-09 05:49

    告状最好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法院去

  • 2025-01-09 10:34

    迎锤而上,不应认为有危险

  • 2025-01-09 09:30

    算了把这邻居不怕死,门对门你这样搞还怎么和气生财

  • 2025-01-09 08:37

    多占才是主因!

  • 2025-01-09 03:33

    和稀泥专业户!

  • 2025-01-08 23:57

    糊涂仙判明白事,公共资源为什么个人占有?

  • 放个车别挪

  • 2025-01-09 09:16

    看出法官脑子有毛病,为啥道路不恢复原貌呢

  • 2025-01-09 08:12

    小时候 爸爸不在家 堂哥也拆我们牛舍建房子

  • 2025-01-09 12:28

    告他拆了房子,占道。

  • 2025-01-09 08:02

    又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 2025-01-09 07:36

    占的路呢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 2025-01-09 09:04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