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名女子离婚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挂在父母名下。没想到父母的房子拆迁,他们按照 4 个人头获得了 250 万的赔偿款!而这个时候,前夫突然要回女儿的抚养权,然后将女子告上法庭,说孩子的 30 多万拆迁款要交给他来保管!女子:要脸不?
莫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女儿告上法庭。当然,她知道后背是前夫在搞鬼! 她和前夫有一个女儿,但两人生活观念不同,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所以感情消耗殆尽,在女儿小英7 岁的时候选择离婚。 而当时小英还小,莫女士觉得亏欠女儿, 加上前夫工作也忙,所以她要了小英的抚养权。 但莫女士带着小英没地方住,只能投靠父母。
而这些年,莫女士对小英可是呕心沥血,让给小英吃好穿好! 而她赚钱不容易,还咬牙给小英报了古筝培训,花了 28000 元。 她这样做,只是想然小英不受委屈,不输给其他孩子! 再后来,莫女士父母的房子突然被拆迁了,而拆迁款按照人头算,所以莫女士和女儿都有一份,一家人总共拿到了 250 万。 莫女士的父母体谅莫女士一个人带女儿不容易,把莫女士母女分到的拆迁款都给了莫女士。 这笔钱对莫女士来说就像及时雨,减轻了她很大的生活压力。
到了 2019 年,小英也有 10 多岁了。前夫突然找上门,说他想想要小英的抚养权。理由是弥补小英,也让小英有更好的教育机会。 莫女士开始也犹豫,但她觉得应该让小英享受父爱,而且她也要为自己未来的生活打算,所以就同意让出了抚养权。 但莫女士万万没想到,前夫给她设了局,前脚拿回抚养权后,后脚就将她告上法庭! 前夫提出的理由是:这笔拆迁款按照人头算,那小英理应获得四分之一。这是小英的个人财产,莫女士不能私吞!应该交给他这个监护人保管…… 莫女士没想到前夫这么恶心,气得直咬牙!
她反驳话:“这些年,我为女儿花的钱何止 30 万啊,就算这笔钱是女儿的,那我也已经花在了她身上了,应该抵消掉!而且房子是我父母的,小英分到的钱怎么能让你拿走呢?你要脸吗?”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认为,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为孩子花的开销,是父母自愿支出的! 而孩子的拆迁款、压岁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应由抚养人保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最终,法院判决莫女士需要移交小英所得的 306600元的拆迁款给前夫保管! 当然,前夫只有保管的权利,他也不能随意把这笔钱花到。等小英成年后,要把306600 元如数归还给小英。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看的我火大!母亲扶养女儿那么久,她却要拿钱回去给父亲,这个女儿也没良心!等钱到手后,看看后妈会怎么对待你!
也有网友说,跟女儿没关系,这是前夫做局!作为男性我都觉得这男的太无耻了,他并不是为了抚养女儿分明是为了钱争夺抚养权! 还有网友说,别把前夫说的这么坏!这笔钱确实属于女儿小英的,如果没有小英的人头,也不会多得这 30 多万!而且莫女士如果嫁人了,这钱就便宜了别人,前夫拿回来替小英保管,有什么不对吗?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