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灯火辉煌,近9万市民和游客聚集在此,人们纷纷放飞手中的气球。

肆时说说 2025-01-12 15:18:42

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灯火辉煌,近9万市民和游客聚集在此,人们纷纷放飞手中的气球。就在这时一男子突然在人群中点燃了手中的“加特林”烟花,向空中喷射。烟花的火星与气球交织,一时之间,人群陷入恐慌,尖叫声、躲避声此起彼伏。所幸,民警迅速行动,控制了局面,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该男子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星新闻-2025-01-11 07:55《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场近9万人,一男子向空中放烟花被刑拘》)

那个跨年夜,杭州湖滨步行街成了欢乐的海洋。灯火阑珊处,每一张笑脸都洋溢着对新年的期待。

22岁的外省籍无业青年小李,也在人群中。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眼神中闪烁着兴奋与不羁。

小李是个爱热闹的人,早就听说杭州湖滨步行街的跨年夜活动盛况空前,他便动了心思,想要在这个特殊的夜晚出点风头。

于是,他特意准备了烟花,邀请了几位朋友一同前往,打算在倒计时结束时,给所有人一个“惊喜”。

随着零点钟声的临近,气氛越来越热烈。当最后一声倒数落下,万千气球腾空而起,将整个天空染成了彩色的海洋。

就在这时,小李点燃了手中的烟花,对着天空一阵猛射。烟花的火星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道亮丽的轨迹,却也瞬间点燃了周围人群的恐慌。

尖叫声此起彼伏,人们纷纷弯腰躲避,生怕被火星溅到。有的气球被烟花击中,瞬间爆裂,发出“砰砰”的响声,更是加剧了现场的混乱。

有民警当时正在平海路点位执勤,他见状立刻大声呵斥小李,同时迅速疏散人群。

好在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恐慌的情绪却像一股无形的烟雾,久久难以散去。

小李被民警当场控制,带回了派出所。经过审讯,他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寻求刺激,博人眼球,才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烟花。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原来,小李携带的“加特林”烟花属于大型烟花范畴,威力较大,且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在人员密集场所燃放此类烟花,无疑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极大威胁。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那些气球幸好是氦气气球。如果是氢气等可燃气体充装的气球,一旦遇到火源,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直观展示两种气体的区别,萧山大队市北救援站的消防员们进行了一场实验。

他们随机买了一批卡通造型的氢气球和无造型的白色氦气球,然后分别进行了明火点气球和烟花射击气球的试验。

实验结果显示,当明火触碰或烟花射击氢气球时,气球表面会立刻发生爆燃,带着火焰的气体从球内冲出,瞬间形成一个火球。

火球会迅速引燃周边的气球,温度瞬时能达到300~400℃。如果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这类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而氦气球在遇到火源时,只是发生了物理性的爆炸,气体从破口处散出,并没有出现爆燃的情况。这是因为氦气是惰性气体,化学性质相对稳定,危险性相对较小。

小李在跨年夜燃放烟花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大型集会的会场燃放烟花,极有可能引发踩踏、伤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因此,小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该法的违反。

小李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及《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李在近9万人的人群中燃放烟花,这种行为极有可能造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损害。

虽然他最终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且他主观上存在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

因此,小李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烟花领域已经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其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了烟花的运输、携带以及在大型公共场合燃放的相关要求。

小李违反了这些规定,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小李最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小李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年轻人爱热闹、爱出风头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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