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女房东将商铺租给一名男子,每年租金3万多,一租就是15年,租赁到期后,男子不再续租。女房东表示没有意见,但算租金的时候,女房东却傻眼了,自己居然倒欠男子26万,这是怎么一回事? 2003年,朱女士才20岁出头,年轻有为,在上海青浦拥有一间门面房的她,因工作繁忙,便想着出租获取额外收入。 因为地段位置都不错,很快便有人上门询问,四十岁左右的男子齐某主动联系朱女士,提出租下她的门面房。 齐某言辞恳切,表示自己计划长期经营,对房屋租赁条件没有太多挑剔,这种爽快的态度让朱女士对齐某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每年租金32000元,每五年一续,齐某当场付清第一年的租金,态度温和友好。 最初几年,齐某的表现确实称得上守信用,他在租赁期内按时支付租金,从不拖欠。每到续约时,他甚至会主动联系朱女士,表示愿意继续租房。 朱女士一边工作,一边靠着门面房的稳定租金,日子过得轻松又安稳,她从未想过,眼前这个“老实人”会在日后给她带来怎样的灾难。 双方的关系也逐渐变得熟悉起来,出于信任,朱女士甚至不再对租赁合同的细节过于较真,对齐某的要求也基本上给予配合。 租赁期间,齐某曾提出自己记性不好,希望朱女士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记录。 朱女士没多想,随手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电话等信息,却不知这是骗局的开始。 租赁关系一直持续到2018年,在这十五年里,朱女士几乎没遇到什么麻烦,对齐某的印象也一如既往的良好。 她没有预料到,齐某的举动,只是为了为接下来的骗局打下基础。 2018年,齐某向朱女士提出不再续租的想法,解释自己打算回老家发展。 朱女士对此表示理解,她认为,齐某作为租客这么多年,一直守信用,双方关系也融洽,即使齐某不租了,门面房也不愁找不到新的租客。她甚至还因为多年的合作关系感到有些不舍。 可就在朱女士准备结束与齐某的租赁关系时,意外发生了。 齐某突然找到朱女士,开口向她索要26万元欠款,并拿出了一张所谓的欠条,称朱女士不仅向他借过10万元,还预支了5年的租金16万元。 “我每个月都有租金拿,又不缺钱,怎么会找你借钱呢?” 这让朱女士大吃一惊,因为她从未向齐某借过钱,更不可能预支租金。 然而,齐某态度强硬,甚至对她拳脚相向,扬言如果不还钱,就将她告上法庭。 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朱女士深感愤怒和不解,几天后,齐某果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提交了那张伪造的欠条作为证据。 齐某不仅有欠条,还找来一位自称见证借款过程的男子梁某作证,梁某详细描述了所谓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过程,声称自己全程见证了朱女士向齐某借款并签署欠条。 这些证据看似完整,且欠条上的签名确实是朱女士的笔迹,法院因此初步认定齐某的证据充分。 朱女士感到无助和困惑,她坚信自己没有签过这样的欠条,却无法解释欠条上签名为何是自己的笔迹。 她试图向法院澄清自己从未借钱,但在齐某提交的物证与梁某的证词面前,她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一审法院因此判决朱女士需归还齐某26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无力偿还的朱女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了人们口中的“老赖”。 朱女士在一审和二审中接连败诉,但她并未放弃维护自身清白的努力,她决定申请再审,希望找到新的突破口。 在这期间,她苦苦回忆与齐某的相处点滴,试图寻找案件中可能被忽略的细节。 终于,她想起了当初在白纸上写下姓名和电话的事情,她怀疑这张白纸很可能是伪造欠条的关键。 朱女士将情况反映给法院,并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警方对此展开了全面调查,对齐某提交的欠条来源进行深入追查。 通过技术手段分析,警方发现这张所谓的“欠条”确实存在拼接和伪造的痕迹。 与此同时,警方对案件中的证人梁某展开审讯,在公安机关的多轮讯问下,梁某最终露出破绽,他承认所谓的“见证借款”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谎言。 随着梁某的供述,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齐某的伪造行为和梁某的伪证行为被彻底揭穿。 法院随即撤销原判,并重新审理案件,新的判决明确指出,齐某伪造欠条,梁某作伪证,两人行为已构成刑法上的犯罪。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而梁某因伪证罪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件的最终改判还了朱女士一个清白,但也为人们敲响了警钟。 在生活中,无论是签字还是合同处理,都要保持警惕,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这种人应该判死刑才对
只有签名应该难吧,内容又不是,还有没有转账记录什么的,套路贷都要到银行走一下流水。
永远警惕,写自己的名字要用标准正楷,一笔一划写上去,要像打印体。这样别人无法冒用。别人一对笔迹,永远是错误的。
小编是在讽刺法官脑残吗
小小故事会吗?[大笑][大笑]
现在的欠条没指纹基本没法律依据。
胡说八道
无聊乱编,难道现在借条签字都不按手印或者盖章了吗?
法院的技术不如警察局?
这牛逼吹得好,一张伪造的借条可以通俩轮审判????
所以欠条还是要求欠款人写才能算完整的证据,不然你哪天在白纸上签个字,我拿来写个欠条你就得还钱,不扯蛋吗。现在签合同文件空白的太多了,我把上面文字部分裁掉,写个欠条上去,不知道可以赚多少钱
应该判处死刑
借条是要按手印的,只有签名没用
有证人,借条应该要一式三份吧,三个人各保管一份,每份都要三个人签名
借钱签欠条,故事都不会编,UC小编比当年故事会那班人差远了
两个烂人应该判诈骗罪逮捕,倒过来再赔偿人家26万!
这里最关键的是:作为二个二级法院就这么简单的一个伪造凭据也不能很好处理好这个简单案件简直让人汗颜以及法院极其不负责任行为,大家说是吗?!应该追究法院有关人员以及法院不作为行为![作揖][害羞][害羞]
有点假,恰好经历几次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会要借钱方出示转款记录,现金还会要求有提取记录作为佐证
是小编骗的
准备了15年,可以啊,很有耐心了
小骗的扯着蛋了,钱的来源和去向都搞不清楚,判个毛,法官资格证要被吊销的
没写过借条,第一时间就要申请借条鉴定啊,借款内容又不是自己写的
那么,法院判决依据不合法的东西,怎么处理?难道说法院对证据的真伪没有辨别义务?法院连这个能力都没有,可能吗?
这个齐某太坏太恶了、老天爷应该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
老早的故事拿出来
假的
这个齐某有点傻,换成我早就不用租金了!
律师没请好,要不哪来这么多事
这么重要的证据怎么会不申请检测?现在的技术签名与内容时间不一致随随便便就检测出来了,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拿到今天来说。
现在需要签名,手印或者盖章,甚至身份证号、手机号吧
是真事,房东都急白头了
怎么可能啊,提供转款的证据啊
一审法官也该判刑!
本以为白嫖就是极限了,没想到还想倒赚,这是无耻中的天花板,人心叵测
只有签名没手印也有效吗?还有一般留电话也就姓氐加(女士、先生吧)还给他全名
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拿出来炒?
反造敲诈勒索,伪造文件
这个故事编写的好[点赞]
胡说八道,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可能,就算是现金也需要辅助证据
没指纹有毛用
房东向租客借钱,全世界上有么?简直胡扯!如果要真有那房东家不是遭变过就是家有特大重症病人才有这个可能!
真事,房东都急白头了
没必要写全名,只写姓+联系方式,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都是编,怎么那么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