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男子喝下妻子用自己从药店偷来的中药材泡的酒后,忽觉身体极度不适,紧接着开始全身发麻,送医后由于中毒太深,一命呜呼。就在大家怀疑是他老婆下毒时,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令药店老板傻了眼…… 2016年初春,福建厦门市某法院的审判庭内格外安静。药店老板老岳坐在被告席上,面对法官宣读的一审判决书,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开了大半辈子的中药店,竟然会因为一起偷药案件被指控故意杀人。更令他难以置信的是,法院判决他需要为一个偷药者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老岳的中药店开在厦门市的一个老街区,二十多年来兢兢业业经营,在当地颇有口碑。那个不幸的日子里,他像往常一样整理药材,发现一批存放已久的中药材有些发潮,便趁着天气晴好,将这些药材搬到店门口晾晒。 这些普普通通的中药材,却引来了附近居民老付的觊觎。在街坊邻里间,老付是个出了名的"便宜精"。 五十出头的年纪,却总是想方设法占些小便宜。街坊们私下里都说,他家境并不差,却总是在买菜时讨价还价,看到地上掉的钱包就装进自己口袋,甚至偶尔会顺手牵羊。这样的行为让很多邻居敬而远之,但碍于邻里情面,大家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天,老付又一次出门"溜达"。这个看似普通的词,在他的字典里却别有深意——不占点便宜绝不回家。 当他经过老岳药店门口时,看到地上晾晒的各色中药材,心里顿时活络起来。他在四周转悠了几圈,见老岳忙着招呼其他顾客,便悄悄靠近那堆药材。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他弯腰捡起一根形状奇特的药材,迅速塞进了口袋。 回到家后,老付向妻子炫耀似的掏出那根药材。他随口编了个理由,说这是治腰痛的药方。对中药一窍不通的妻子也没多想,按照老付的要求,将药材用白酒浸泡。谁能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决定,却成了一个家庭的噩梦开端。 第二天一早,老付迫不及待地喝下了那杯药酒。不料,仅仅几分钟后,他就感到全身发麻、呼吸困难。等到被送进医院时,已经回天乏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老付的妻子陷入巨大的悲痛和愤怒中。她带着剩余的药材找到老岳理论,这才知道那根药材竟是剧毒的生草乌。 于是,一场索赔额高达124万元的诉讼开始了。死者家属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老岳,认为是他的过失导致了这场悲剧。而这个开了一辈子中药店的老人,第一次站在了被告席上,面对着一项足以让他失去自由的重罪指控。 一审判决很快下达:老岳因过失致人死亡需承担20%的责任,获刑2年9个月,并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特别是老岳,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偷窃行为反而让自己背上了黑锅。 一审判决结果传出后,这起案件很快引起了当地警方和法律界的高度重视。警方重新对案发现场和相关证据展开了细致调查。 专案组的警员们走访了药店周边的商户,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并邀请专业的中医药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专案组找到了几位关键证人。他们证实,老岳当天确实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晾晒药材,这是中药店的常规操作。同时,多位街坊邻居也提供证词,表示经常看到老付在街上四处"淘便宜",有时还会偷偷拿走别人的东西。 为了查明案情,警方特地邀请了省级中医院的专家对生草乌进行鉴定。专家解释说,生草乌虽然是一味常见的中药材,但它含有剧毒的乌头碱成分。在中医临床上,生草乌主要用于外敷治疗风湿疼痛,绝对禁止内服。即便是外用,也需要经过特殊的炮制工艺才能使用。专家强调,这种药材的毒性在医学界是众所周知的,任何有基本中医常识的人都不会建议将其泡酒服用。 老岳的辩护律师随即提出了几个关键质疑:首先,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中药店老板,老岳不可能故意将剧毒药材晾晒在明显位置;其次,老付的偷窃行为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其后果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最重要的是,案发现场有多种药材,无法确证致死的生草乌就一定来自老岳的药店。 在新一轮调查中,警方通过调取周边商铺的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下了老付偷窃药材的全过程。视频显示,老付确实是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趁机拿走了晾晒的药材。这段视频成为了证明老岳无责任的重要物证。 二审法庭上,法官仔细审查了所有新证据。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老岳作为药店经营者的正常经营行为不构成过失。况且,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擅自服用偷来的药材,这完全是受害人自身的违法行为所致。 最终,二审法院推翻了原判,宣告老岳无罪。 正如古人所说:"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老付因为贪图小便宜丢了性命,给家人留下无尽悲痛;而老岳虽然最终洗清了冤屈,却也经历了漫长的司法折磨。
按开始的逻辑,小偷偷了一支笔,用笔戳心脏,死了是不是也要怪老板?
偷的东西,又不是店家给的,自己找死!!!
有些法官为什么要作出违反常理的判决!!!
像是自杀、碰瓷的。
店家是有一点点责任的,参考一下危险有毒物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