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某个公园里,每到周末,大妈大爷们纷纷替自家的儿女物色对象,刘大妈的女儿刘娟,已经30多岁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这天,刘大妈看中了小伙子程涛。刘大妈开口就要300000元的彩礼,程涛直接回怼:你女儿30多岁了,还要几十万彩礼?青春都没给我,我带她回家养老啊?买车都知道买新车,我为啥买二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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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刘大妈像往常一样来到了公园相亲的地方,手里拿着女儿的照片和资料,逢人就问:你看看,我女儿怎么样?有没有合适的对象给介绍介绍?
不一会,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进了刘大妈的视线。他穿着得体,长相也还算俊俏,刘大妈一眼就相中了他。
她赶紧走上前去,热情地打招呼: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对象?看看我女儿怎么样?
小伙程涛,礼貌地回应了刘大妈的热情。当刘大妈得知程涛还是单身时,心里乐开了花。她赶紧把女儿的照片和资料递给程涛,滔滔不绝地介绍起女儿的优点来。
程涛听着刘大妈的介绍,心里却有些犯嘀咕。他看着刘娟的照片,虽然长得还算漂亮,但年龄却已经30多岁了。他心里想:这个年龄还不结婚,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不过,程涛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礼貌地回应着刘大妈。然而,当刘大妈提到需要彩礼30万时,程涛却再也忍不住了。
程涛试探性地问道:大妈,你看你女儿也30多岁了,还要几十万的彩礼?这不太合适吧?
刘大妈一听这话,立马瞪大了眼睛:怎么不合适了?我女儿条件又不差,要个彩礼怎么了?再说了,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尊重,怎么能说不合适呢?
程涛听了刘大妈的话,心里有些不悦。他觉得刘大妈太看重钱了,根本不考虑女儿的幸福。
于是,他忍不住回怼道:大妈,要别人彩礼,你自己也得有东西吧?买车我都知道要买新车,我为什么买二手的?年轻的时候不嫁,现在知道着急了?
这话一出,刘大妈立马火了。她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这么说话,简直太不尊重人了。
她怒不可遏地喊道:你这话说的也太过分了!我女儿怎么就是二手的了?她条件又不差,要个彩礼怎么了?再说了,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尊重,怎么能说是买回家养老呢?
程涛也不甘示弱,继续说道:大妈,你女儿年龄已经不小了,现在找对象本来就比较难。你开口就要30万彩礼,这不是让男方为难吗?再说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和尊重的基础上的,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刘大妈听了程涛的话,她觉得这个小伙子简直就是胡扯,根本不懂什么是婚姻和爱情。
她怒怼道:你懂什么?彩礼就是男方对女方的尊重和承诺!没有彩礼,我女儿嫁过去能幸福吗?
程涛反驳道:大妈,你女儿的幸福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如果她真的爱我,我也会真心待她。但是,你开口就要30万彩礼,这不是在卖女儿吗?
这话一出,刘大妈彻底怒了。她没想到这个小伙子竟然这么说话,简直太不尊重人了。
一个旁观者忍不住插嘴道:大妈,你女儿都30多岁了,还没找到对象,你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是不是你对女婿的要求太高了?彩礼只是形式而已,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感情和幸福!
一、彩礼的法律性质
在法律上,彩礼并不被视为买卖婚姻的凭证,而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彩礼,作为传统婚姻习俗的一部分,其法律性质一直备受争议。
然而,这种赠与行为往往伴随着婚姻的成立而生效,因此,彩礼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往往成为双方协商的焦点。
刘大妈开口就要30万彩礼,这显然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数额。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具体数额,但过高的彩礼要求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不合理的负担,甚至可能构成对婚姻的干涉或阻碍。
因此,刘大妈在提出彩礼要求时,应当考虑到男方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避免提出过高的要求。
二、言论自由与尊重他人
程涛的言论显然触怒了刘大妈。他用了“二手”等词汇来形容刘娟,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刘娟的人格尊严。
虽然程涛可能只是出于一时口快,但他的言论确实不够尊重他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因此,程涛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应当注意言辞的恰当性和尊重性,避免使用侮辱性或歧视性的语言。
三、婚姻的自由与选择
婚姻是自由的,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刘大妈虽然对女儿的婚姻有着殷切的期望,但她不能强迫女儿接受她认为合适的对象或彩礼要求。
婚姻的建立应当基于双方的自愿和感情基础,而不是金钱或物质的交换。
因此,刘大妈应当尊重女儿的选择和意愿,让她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
她也应当明白,彩礼只是婚姻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真正的幸福和尊重来自于双方的感情和相互理解。
刘大妈真的因为彩礼问题,而强迫女儿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女儿婚姻自由的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婚姻自由权。(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