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领着3个孩子来拜年,男子给了3个孩子每人500元红包。男子家一个孩子,堂姐也给了500,男子很不开心,觉得自己直接亏了1000元。他表示今年过年不会再发红包,亲戚之间如果要这么处事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平时不怎么来往,过年还要来占便宜。广东网友:学学我们,不管啥亲戚,给个5块10块,多舒服。
春节意味着团圆和新的开始,在这个特殊时刻,亲戚之间会互相走动、拜年,给红包好像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传统习俗。
李浩还记得,去年堂姐一家回来拜年时,也提着东西来了自己家,堂姐家的三个孩子活泼可爱,一进门就给长辈们拜年,祝福声此起彼伏。
李浩看着这些活泼的小家伙,心里充满了喜悦,他给3个孩子,每人给了一个500元的红包,希望他们能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学业有成。
堂姐也给李浩家的孩子封了一个红包,晚上宾客散尽,李浩打开自己孩子的红包,发现里面只有500元,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自己给堂姐家1500元红包,自己孩子只收回来500元,这怎么算,都是自己家吃亏,自己直接亏了1000元。
虽然说大家互相给红包,就是图个吉利和喜庆,不能太计较得失,但是如果亲人之间这么处事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平时不怎么来往就算了,过年还来占一下便宜。
李浩多少有些气愤,给红包也讲究礼尚往来的,照这样下去,自己年年“亏损”,是划不来的。
一气之下,他决定今年说什么都不会再给红包了。
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说:这应该怎么破局,我家就一个孩子,别人家好多都两个、三个的。
也有朋友说:大伯给我和姐姐一人300,我妈就会给大伯家的堂姐600。
还有广东的朋友分享说:我家就给个五块十块的,大家热闹热闹,不要太舒服。
当然,也有朋友给出建议:给红包只是讨个好彩头,对等的给回去比较好。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长辈给晚辈发拜年红包,是一种赠与行为,是指在特定的节日里,一方为了表达祝福给予另一方的财物,这种给予是无偿且自愿的。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拜年红包到底怎么给,该不该给?没有统一的格式,可以给,也可以不给,给多少,全凭自己的心意。
当然,人和人之间的相处,讲究的是将心比心,礼尚往来,不能让自己吃亏,也不亏待他人。
今年,你还会给晚辈拜年红包吗?怎么给?欢迎留言交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