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生以班长的身份以让交手机、给家长打电话等事由,在学校宿舍里强行与2名女同学多次发生关系。一受害女同学家长报警,男生最终获刑5年8个月。女生家长难以释怀,而后认为学校管理混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据悉,5年前,男生石某在一所武校当班长(助理教练),学校特地给其安排了一个单人宿舍。
当年9月到12月期间,石某利用同学咨询问题的机会或以让同学交手机、同学家长打来电话等事由在自己宿舍里强行与2名女同学小花、小兰(化名)多次发生关系。其中小兰还未满14周岁。
次年2月底,石某再次准备对小花动手时,小花鼓起勇气告诉给自己的家长,小花的家长得知后,立即报了警。
报警后,石某明知小花的家长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院考虑到石某明知小花的家长报警而在现场等候,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等,最终判处石某构成强奸罪,有期徒刑5年8个月。
又由于《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遭受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小花的父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石某赔偿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证据证明石某的行为导致小花就医产生护理费、营养费,不予支持。
关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不予支持;
关于交通费,酌情认定为2000元。
最终,同时判决石某限期赔偿小花2000元交通损失。
判决生效后,小花的父母难以释怀,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又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庭上,小花的父母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的理由有二。
第一是、小花事发时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到15周岁,学校将其安排在男女混住的宿舍楼,平日无管理人员及安全保障措施,出入自由。
第二、学校为石某安排一个单人宿舍,为石某的犯罪提供了帮助。
面对小花父母的控诉,学校不愿意承担责任,辩称事发地点系在另一武校,且院内系统查询不到小花的学籍和缴费记录,小花并非自身的学生等等。
法院这样判!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学校对在校生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为,虽然小花的父母认为,学校给石某安排单人宿舍,为石某犯罪创造了机会,但无证据证明学校在石某犯罪时是知情的,因此不能以学校为石某提供单人宿舍认定学校存在过错。
小花的父母又称该学校男生在三楼,女生在四、五楼。首先来说,小花的父母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次,即使小花的父母所述,也不能仅以此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或存在过错。 综上,现要求学校承担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小花父母提供证据显示向被告学校交纳11000元的学费,小花的父母称其仅上了一学期,因此第二学期的学费5500元,被告学校应当向予以退还。
被告学校辩称自身并非本案适格被告,经查被告所说的另一武校名称系被告武术院曾用名,且小花父母缴费收款商户全程亦为被告学校,被告的辩解意见不能采纳。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学校限期退还小花5500元学费,驳回小花的其他全部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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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24
就那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强奸一次最少都五年起步了!我想知道五年八个月是怎么得出的结论,他知道人家报警他在学校被抓的这叫自首吗?多次强奸两个女孩,一个还是幼女,就这起案件应该无期起步了或死刑了
用户10xxx45 回复 02-01 13:52
判得太轻了
马拉个屁 回复 02-01 12:36
你来给我割看看下不下得了手,少你那废话废人
用户98xxx43
报警抓住了,和他自首有毛的关系,自首是受害方没报警,犯人自己去警局的[抠鼻]
三三见久 回复 02-01 05:48
赔偿费2000元,这不少了
风 回复 三三见久 02-02 15:45
有道理[思考]
老廖
这学校不能免责,这判决有问题,坚决上诉。
超级巡管
想要钱不支持,亲手刀了罪犯和你认为有责任的人是真理
用户10xxx40
这样的学校拆了吧,别留下再害人了
JJH
如此法官该杀!
擎天柱
只有亲自动手
大鹏展翅
学校应该承担管理失误的责任!
语很鱼
强奸就是强奸。只是想问一句,如果把他阉割了,会判几年???
神之剿灭
为啥不用8几年的刑法?那时候最少无期
唐宋元明清 回复 02-01 10:09
83年敢女生手一下告你流氓罪都得十年起步
看不懂? 回复 02-01 08:51
枪毙
jackie
应该是弄死
奋斗
这种案子应该 从重处罚,重判
★文天★
这个学校也应该停业整顿
云淡风轻去旅行
未什么不能判给精神损失费?!
用户10xxx48
强奸犯应该枪毙!犯属与校管赔付千万!学校必须取缔!
心海oppa 回复 02-01 04:23
枪毙是不是过粪了,应该销毁作案工具
用户58xxx59 回复 心海oppa 02-01 11:17
兄弟你这个处理就有点严重了啊,枪毙就枪毙,咋还要过粪呢?不过也不是不可以哈
宁缺
现在的学校是最恶心的地方,狗屁东西学不到,害人不浅
评帅之哥 回复 02-01 06:45
人傻肯定学不到东西
梦里浮沉
学校应负相关责任,这样判不公平
青锋葫芦侠
学校有大责任。现在出了事基本上都推在个人头上。。
用户98xxx37
这种学校为什么不关闭?应该是零容忍才对。
愤怒的小鸟
小伙子年纪轻轻就懂当领导[裂开]
用户10xxx21
你这编得也太离谱了点,什么是自首法院都弄不明白吗
新开始
该有阉割之刑
用户61xxx19
看来背景不少。多次强奸,而且这也不属于自首。应该从重无减免才对。。。少说都得10年。而且民事赔偿几乎没有。。奇葩
LY
权利的魅力?
蒼穹之燼
奇葩!就这样也算自首?!!!!
俊歌诗星
其实两个女生应该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得瑟]
shop8852066 回复 02-01 01:51
低于14岁 无论自愿与否均数强奸。
用户17xxx83
这个纯属于胡判,学校肯定有责任
云淡风轻
很明显,这是逼女方人家动刀子!
哈七派
武校,卫校,技校,体校,艺校。可能有点技术含量,但管理混乱,老师同学良莠不齐,技艺学多少不好说,但灵魂绝对废了,不是学习的好地方
凤舞飞扬
举报吧,Ai编文也这么没逻辑了嘛?
龙三太子
罚款,判8年以上,然后没收做案工具。
江南一枝花
武校花钱找关系了,这种家长应该花钱请律师,最少判10年,学校也得跟着赔偿,如果感觉判的不合理,可以继续向更高级法院申诉
心海oppa
看的一脸懵逼,这女孩的学费究竟交哪里了?在什么地方交的?
看不懂?
这个如果证明是强奸,涉及多次,多人,按过去是要枪毙的,学校责任肯定是免不了的
红色
赔💯万都少,学校管理有问题
618
学校为什么不承担管理不到位责任,法院判决不公平
钢铁大元帅
又一个混蛋法官!
毁灭你与你何干
这是什么鬼班长?
用户11xxx17
这样的学校真是害人不浅
洛铁的上铺
已举报
艺修科技
强奸,通奸的都要物理腌割,先腌一段时间再慢慢割了。
bobo
孩子方啥都不支持,又不发回让检察院和公安局取证,就是一直维护学校的利益
梵天逸羽
[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用户36xxx23
量刑有点轻了,学校管理制度松懈
喃喃细语
法官退休了,还追责不啊
用户18xxx43
法院居然判这个学校没有责任?
苍二掌
武校还有女生?
路过
14周岁幼女才5年,法官怎么考过的?
杀猪的汉子
靠,现在的班长都这么牛了啊?我忽然觉得我当了那么多年的班长白当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