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离婚后再婚,16岁的女儿经常不听话,33岁的继父决定把继女带在身边

重瓦下庆 2025-02-01 23:46:06

湖北武汉,女子离婚后再婚,16岁的女儿经常不听话,33岁的继父决定把继女带在身边管教,谁知,继父回家看到继女在床上玩手机,继父劝说未果后,直接上前制止,不想继父竟然强行跟继女发生了关系,事后,继父主动去投案,而法院这样判了,网友却说:判得太轻。

(案例来源:颍州晚报)

李芳曾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那段婚姻给她和女儿都带来了深深的伤害。

后来,李芳经人介绍,认识了33岁的男子何某某,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最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重组家庭的生活起初看似平静,但小苑刚满16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再加上对母亲再婚这件事心存芥蒂,所以经常表现出不听话的一面。

这让何某某感到有些头疼,他觉得自己作为继父,有责任帮助妻子管教好小苑。

一个周末的傍晚,何某某下班回家,推开房门,却看到小苑正慵懒地躺在床上玩手机,何某某心中涌起一股无名之火,因为小苑的母亲不在身边,她更加肆无忌惮,玩手机总是不加节制。

他走上前去,轻声劝说小苑放下手机,多花些时间在学习或者其他有意义的事情上。然而,小苑却充耳不闻,依旧沉浸在手机的世界里,丝毫没有理会继父的意思。

何某某的耐心渐渐被消磨殆尽,他的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小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总是玩手机,你现在还小,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小苑却不耐烦地甩了一句:你管得着吗?又不是我亲爸!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何某某的心,他觉得自己的一片苦心都被小苑抛诸脑后。

在愤怒和冲动的情绪驱使下,何某某竟然失去了理智。他上前一把夺过小苑的手机,小苑则奋力反抗,两人在争执中,何某某的身体逐渐向小苑压了过去。

此时的小苑惊恐万分,她拼命挣扎,但奈何力气远远不及成年的何某某。在这股强大的力量面前,小苑渐渐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何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当一切平静下来,何某某看着泪流满面、眼神绝望的小苑,瞬间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的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自责,深知自己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小苑,也毁掉了这个刚刚重组的家庭。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何某某最终决定主动去投案自首。

但何某某却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犯罪的事实,反而隐瞒了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以不算是自首。

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很快就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随后,检察院以强奸罪对何某某提起了公诉。

那么,何某某构成了强奸,但是法律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何某某违背了小苑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何某某作为继父,对未成年的继女负有照顾和保护的职责,却利用这种特殊关系实施犯罪,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犯罪性质恶劣。

而且被害人小苑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何某某的行为对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法院最终判决何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何某某有自首情节,但他在投案时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因此在量刑时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部分网友认为判决过轻,他们认为何某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人伦道德,给继女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创伤,仅仅判处三年二个月不足以体现对这种行为的严惩,也难以抚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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