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人车胎,视同谋杀! 坚决不能以“毁坏他人财物”定罪,至少也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钦明评历史 2025-02-06 13:23:25

扎人车胎,视同谋杀! 坚决不能以“毁坏他人财物”定罪,至少也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更坚决不能只处理一个“汽修工”,汽修店不关门,明年还会继续! 老板不处理,今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服务区责任人不处理,新的汽修店还会上演老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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