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跟男友没领证,办了场婚礼就开始同居,2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结果

岔气查理 2025-02-06 16:12:22

上海,女子跟男友没领证,办了场婚礼就开始同居,2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结果,女子宁愿母亲被拘留,也不愿返还当初的26万彩礼,还大言不惭地对母亲说:大不了你先关进去一天,到时候我再救你。结局让女子始料未及。

华超看着一地狼藉,“离婚”两个字几乎要脱口而出。这日子过的他心太累了,他当初怎么就把眼前这个蛮不讲理的女人娶回家了呢?

2022年,华超经人介绍,认识了冯丽,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相处后对彼此也都满意。

眼看时机成熟,双方决定先结婚,日后再找个时间把证办了。

于是,华超为表诚意,给了冯家26的彩礼,并在同年11月,举办了一场婚礼,把冯丽娶进了门。

然而,婚后的生活却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般甜蜜。

正式同居相处一段时间后,华超和冯丽才发现,他俩的性格、思想观念上痘存在很大差异,这也导致两人的摩擦越来越多。

冯丽是个追求浪漫的女人,她希望华超能在生活中多给她制造一些惊喜,也渴望无微不至的关怀。

可华超是个务实的人,他认为婚姻就是平平淡淡过日子,哪需要那么多仪式感?

两人三观上压根合不来,经常两句话不对就开吵。更让华超受不了的是,冯丽一吵架就爱摔东西,脾气太过火爆。

最终,华超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冯丽也没什么留恋,爽快同意了。

谁也没想到,短短2个月的时间,这段婚姻就走到尽头。由于当初两人没有正式办结婚手续,离婚也就不用走什么流程。

然而,分手并不意味着一切都能轻松解决。如今婚姻不成,华超便想把当初的26万彩礼要回来。

但冯丽一家却不愿意退还彩礼钱,他们认为,这笔钱是男方自愿给予的,哪有再收回去的道理?

华超看冯家说啥都不还钱,只好把冯丽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冯丽应返还彩礼。

但判决归判决,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冯丽一家始终拒不执行,甚至面对法院的轮番劝说也毫不动摇。

在这场拉锯战中,冯丽更是说了一句让父母都心凉的话。

当母亲因拒不执行判决面临被拘留的风险时,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大不了你先关进去一天,到时候我再救你。

然而,冯丽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在送拘的路上,她联系家人现场履行了16万元。

至于剩余的10万元,也在近期汇入了华超的账户中。

这场关于彩礼的纠纷,也终于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在本案中,华超与冯丽虽然举办了婚礼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该法条的第一项规定,华超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法院最终判决冯丽应返还彩礼,正是基于这一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冯丽一家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返还彩礼的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如果冯丽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该法条,她需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冯丽及其家人面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甚至当冯丽的母亲面临被拘留的风险时,她仍然态度冷漠。

虽然最终冯丽在执行过程中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但如果她继续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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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暮雨辰雪

暮雨辰雪

6
2025-02-06 22:45

返还了同居的两个月被白嫖?

K罐罐 回复 02-06 23:22
牛郎怎么说?女人取向不正常?

浪迹天涯 回复 02-06 23:30
没领证属于未婚同居,法律上不认可是夫妻关系,当然没有理由收彩礼,同居是你情我愿不违法,如果说白嫖,你能保证哪个女人结婚时都是守身如玉的,是不是个个都跟恋爱对象要了赔偿金再找下一任。

K罐罐

K罐罐

4
2025-02-06 23:23

婚姻彩礼法刚刚颁布没多久!就有一万多的女债务人!这就是集美的信誉!

永远的猫党

永远的猫党

3
2025-02-06 23:30

上海的,没听说还有彩礼这回事?

用户10xxx48 回复 02-07 06:58
估计是新上海人,没办法不借用上海二字没关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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