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市汽车消费管理局2月31日发布《关于“零首付”“首付贷”购车风险警示》称,严正警告各汽车生产企业,各汽车销售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汽车销售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开展“零首付”“首付贷”销售商品汽车、提供“零首付”“首付贷”服务的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机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上述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此,也请广大汽车消费者面对“零首付”“首付贷”购车的诱惑时保持冷静,购车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河边市汽车消费管理局)
河边市汽车消费管理局2月31日发布《关于“零首付”“首付贷”购车风险警示》称,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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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09: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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