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约23岁女网友到宾馆玩游戏,见面后给女网友1000元作为报酬,结果女网友来晚了三个多小时,还在房间里用鞭子抽了男子,男子气不过,拿起了桌上的烟灰缸砸了女子并把1000元要了回来,临走的时候还拿走了女网友手机,事发后,男子被处以了无期徒刑,男子不服提起了上诉。
男子冯某在当地一公司做保安,闲来无聊就在网上找女网友聊天,就这样认识了23岁女子刘某,在刘某的空间里,冯某发现对方上传了很多不雅照片,冯某看的比较有兴趣,于是便约了刘某见面。
双方谈好了1000元的价格玩游戏,冯某于是来到了宾馆开好了房间,可是左等右等,不见刘某到来,气愤的冯某决定到楼下超市买一把水果刀打算教训对方一下。
一直等了三四个小时,刘某才来到了宾馆,在房间里,两人玩起了游戏,期间,刘某用鞭子打了冯某几下,玩了一段时间后,冯某表示要休息一下。
冯某坐在沙发上抽起了烟,想着付了1000元只能玩俩小时,而且还被打了一顿,冯某越想越气,趁着刘某不备,冯某直接拿起了桌上的烟灰缸,朝着刘某头部猛砸过去。
刘某被砸后便倒在了床上,冯某从床单下摸出了刚买的水果刀,又朝着刘某捅了过去,看到刘某在剧烈反抗,冯某于是又砸又捅,直到看到刘某不再反抗,冯某才住了手。
用手机充电线将刘某控制住之后,冯某又用毛巾堵住了对方的嘴,防止对方呼喊。
随后,冯某将刘某手提包里的1000元拿了出来,临走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报警,又把刘某的手机给顺走了,出来之后,冯某就把手机扔进了河里,随即就坐上了前往东北的火车。
此时,刘某忍着剧痛,挣脱束缚后,从房间里爬到了走廊上,求助后报了警,经过抢救,刘某虽然挽救回了生命,但是却留下了两处重伤和一处轻伤的伤情,半个月后,冯某在东北被警方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而且造成了受害人重伤的后果,因此判决其无期徒刑,并支付受害人损失39万元。
冯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冯某一方认为,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拿走的仅仅是自己的钱,而且拿走对方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报警,因此,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抢劫罪。
让人意外的是,二审期间,冯某的母亲拿出了10万元赔给了刘某,刘某收到这笔钱之后,不仅出具了谅解书,决定对冯某的行为进行谅解,而且还主动放弃了因本案引起的其他一切民事赔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再无其他纠纷。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使用暴力劫取刘某手机及包内现金,由于冯某支付给了刘某1000元,此时1000元已经发生了转移,而且,冯某拿走了刘某的手机,还将其损毁,所以,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抢劫罪处理。
不过,由于冯某家属积极赔偿,获得了受害人谅解,所以可以对其从宽处罚,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冯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