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一名男子回老家看望奶奶,却发现邻居对自己指指点点,男子这才得知前不久奶

校花阁 2025-02-07 21:47:59

湖南常德,一名男子回老家看望奶奶,却发现邻居对自己指指点点,男子这才得知前不久奶奶已经去世了,叔叔在没有通知自己的情况下,独自处理了奶奶的身后事。男子气坏了,认为叔叔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祭奠权,要求叔叔赔偿60000元精神损失费,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这天,张帅提着大包小包回老家探亲,可当他看到家门口贴着的挽联时,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 叔叔家大门紧闭,以前奶奶在家时,总是大门敞开的,奶奶说这样好通风。 以往,每当他回家时,奶奶总是笑脸相迎,老人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家里总是热热闹闹的。可这一次,他唤了好几声,家里静的可怕。 父亲因病去世后,张帅跟着母亲去了外地生活,自此很少回桃源老家,奶奶便跟着叔叔一家生活。自己偶尔回家看望奶奶,老人家都会做一桌子好菜招待。

张帅敲了许久的门,屋内始终无人应道,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风吹过窗户的声音和落叶敲打窗户的轻响,仿佛在诉说着一种无奈的寂寞和哀伤。 而隔壁邻居听到动静,开门看到是张帅母子回来,仿佛看到稀客一样,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议论纷纷。 张帅从他们的议论声中得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那个慈祥而笑意盈盈的奶奶,在年初的时候就过世了,而自己和母亲竟然都没有回家参加奶奶的身后事。

他们的议论声如同一把尖锐的刀,深深地刺入张帅的心中,他成为了乡亲们眼中不孝子孙的代表。 这个消息如同一道晴天霹雳,让张帅难以置信。他的心中充满了痛苦和失落。 他知道,他再也看不到那个慈祥的奶奶了,小时候,他是跟着奶奶长大的,跟奶奶有着很深的感情,可老人走了,张帅都没有来看老人一眼。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遗憾和思念。

叔叔老张接到邻居电话,得知张帅母子回来了,特意匆匆赶回家,张帅见到叔叔,脸色阴沉了下来。他质问叔叔为何没有通知自己,奶奶去世的事情。 老张气坏了,大声反驳道:“我怎么没有通知你们了,我早已经给你们打了电话,捎了口信,你们自己没有良心,不回来奔丧,反而怪我了吗?” 双方争吵起来。邻居们急忙将他们隔开。张帅气冲冲地留下一句话:“这事没完!”然后离开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悲伤。 不久后,老张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张帅回去之后,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了法庭。

张帅认为:奶奶去世后,叔叔没有通知自己前来参加身后事,有违人伦常情,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导致自己遭受了严重精神打击,要求老张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0元。 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张帅主张,老张侵犯了自己的公民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一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所产生的权利。身份权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张帅认为,奶奶去世,叔叔老张应当告知自己。因为叔叔没有通知,自己的祭奠权受到侵害的,自己有权主张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法庭上,老张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曾经通知了张帅母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在法庭上,老张拿出了证据证明,自己之前在电话中已经通知过张帅母子,并有证人证明,老张曾经托人通知了他们,并且母亲生前的亲朋好友都来参加了送别会。 因此张帅认为的老张没有通知他们,法院不予认可。 另外,老张主张,母亲的丧葬费用都是自己一并承担的,并未让张帅母子拿一分半厘的。

3、法院审理判定:老张的行为但并未张帅造成损害后果,因此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张帅的讼诉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造成了损害后果。

首先,现行的法律规范并未明确规定老张负有通知义务。其次,张帅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老张的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显著降低,以及人格利益贬损,亦没有拿出证据证明老张的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因此驳回了他的诉求。 事后,有人说,张帅既然跟老人感情好,为何老人在世上不多打打电话,多回家看看呢。老人过世后,再来争辩自己孝不孝,意义何在?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和观点,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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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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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5-02-07 22:45

这货想钱想疯了吧

迷茫

迷茫

4
2025-02-07 23:00

装狗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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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刀残躯饮寒风;今朝有酒醉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