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办婚礼未领证分手男方要求还彩礼
办了婚礼但未领证,男方要求还彩礼未果,双方最终闹上法庭…现双方因故分手,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
法院认为,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问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
什么情况彩礼需要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以下四种情况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离婚时,给彩礼的一方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
🤷♂️如果需要退还彩礼,退多少呢?
相关法律对于退还彩礼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除全部退还的情况外,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有过错、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来酌情减少返还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返还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返还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流产,返还数额可在前款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