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驾车与家人外出,行至一个路口等待红灯。当绿灯亮起时,男子走了一下神,

岔气查理 2025-02-09 22:20:06

南京,一男子驾车与家人外出,行至一个路口等待红灯。当绿灯亮起时,男子走了一下神,起步稍微慢了一些。没想到,后车的司机疯狂按喇叭,进行催促。男子非常气愤,驶过路口后,靠右停车,而后车司机也将车并排停靠。双方火药味十足,互相祖宗十八代的问候了个遍。随后,在随行人员的劝说下,后车司机先行离开。此事还不算完,男子越想越气,在下一个路口等待红灯时,一脚油门撞向对方,导致对方车辆损毁严重。事后,对方将男子告上法庭。结果,男子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案例来源:海报新闻)

“冲动是魔鬼!”这句话在陈强身上得到了深刻的验证,他因一时之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事发当天,陈强驾车载着家人外出。

由于春节期间出行的车辆众多,道路拥堵不堪,陈强驾驶时格外谨慎。

车子缓缓行至一个路口,陈强静静地等待红灯,心里盘算着待会儿的行程。

绿灯亮起的瞬间,陈强脑子突然“短路”,走神了那么一小会儿,起步自然就慢了些。

这本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慢几秒本无大碍。

然而,紧跟在陈强车后的司机王凯却对此极为不满。

他瞬间就被点燃了怒火,疯狂地砸按喇叭,声音尖锐刺耳。

这喇叭声就像一把火,“噌”地一下点燃陈强的情绪,他满脸瞬间涨得通红,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眼神里满是愤怒。

尽管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但内心的怒火却如同野火燎原,难以平息。

他暗自嘀咕: 不就慢了几秒,至于这么催吗?按一下喇叭也就罢了,这还按个没完没了,明显是在挑衅。

于是,在驶过路口后,陈强将车靠道路右边停了下来。

王凯见状,也不甘示弱,将车并排停靠。双方都将车窗摇下,开始互相谩骂,情绪激动。

幸好,车上都有随行人员,他们纷纷在一旁劝说。

在众人的劝解下,最终,王凯先行离开。然而,看着王凯的车逐渐远去,陈强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

他紧握双拳,牙齿紧咬,脸色阴沉,心想:这人简直太嚣张了,这不明摆着欺负老实人呢吗?必须给他点颜色瞧瞧。

在下一个路口,红灯亮起,王凯的车停了下来。

陈强被愤怒彻底冲昏了他的头脑,他一脚踩下油门,车子如脱缰的野马般冲了出去,“砰”的一声巨响,狠狠撞上了王凯的车。

巨大的冲击力让的双方的车都变了形,周围的人纷纷投来震惊的目光。

事后,经过鉴定,王凯车辆受损的价值达到了1.4万余元。

这起事件实在令人唏嘘,陈强的冲动行为无疑是一场“双输”的闹剧。

1、陈强他的行为构成了对王凯财产权的严重侵害,陈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陈强需要对王凯进行民事赔偿,这里包括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无法使用造成的停运损失、人员伤亡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根据法院的认定结果而定。

陈强只有积极赔偿,获得陈凯的谅解,才能获得法院的从轻处理。

2、对于陈强的教训远不止于经济赔偿,他还要被追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陈强撞车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但根据鉴定结果,王凯车辆受损的价值达到了1.4万余元,已经达到了5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属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事后陈强对王凯对损失进行了积极的赔偿,获得了其谅解。

最后,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酌情判处陈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陈强被喇叭声激怒后,他没有选择冷静处理,而是任由愤怒主导,最终酿成错。

他行为也是对自身情绪管理的一次深刻失败,他已经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生活中,难免遇到不如意的事,学会控制情绪,是每个人都需要修炼的课题。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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