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妹妹的代理律师陈律师也下场了,加入了丈母娘的队伍,似乎跟老丈母娘重庆胡律师一个套路,放弃了做为律师的职业道德: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捍卫法律的尊严: ①做为东坡妹妹代理律师为当事人做辩护无理争三分也无可非议,可你不能忘了法律的底线,不能和当事人一样造谣生事:比如你说法官要求东方甄选下架关于法院判决的声明是事实吗?有公文裁定书吗?吗?有正式通知吗?代表审判长还是法院?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有东方甄选怎么可能不执行。如果没有,你在网上公开发布不确定的信息用意何在? ②你为什么只公布判决书的部分内容,为什么不全部公布,这是不是涉嫌断章取义,公布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和网上没有被证实的猜测信息证据? ③你为什么特意公布东坡妹妹红三代身份,以爱国爱贵州的名义发布视频为贵州有关部门和东方甄选制造支付和收取宣传费的谣言,而且言之凿凿说有录音证据,有吗,为什么法庭不采信?你这是给老一代革命者和贵州政府抹黑。 ④做为代理律师,你为当事人负责了吗?有没有新证据推翻一审判决,如果没有你为什要当事人缴纳上诉费上诉,如果打不赢官司你是否部分律师费?
东坡妹妹的代理律师陈律师也下场了,加入了丈母娘的队伍,似乎跟老丈母娘重庆胡律师一
传福的趣事
2025-02-11 16: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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