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和朋友喝酒没敢开车,散局后打车回的家,可刚进屋,物业打电话让他挪车,男子犹豫了一下,心想在小区里挪一下车,几步道的事问题不大,谁成想保安一顿指挥,把男子惹急了,两人争吵起来,对方报警。警方介入后,发现男子脸红脖子粗,满嘴酒气,带回局里调查,这下悲 剧了,酒精测试达到醉驾程度,直接把驾驶证吊销了。男子不服,在小区里挪车,又没上道,交 警无权干涉,把交 警告了,结局让人意外。
老友相聚哪有不喝酒的道理,张毅应邀小聚,特意带了两瓶好酒,为了能尽兴,他没开车。
他喝酒从来不开车,不是打车就找代驾,老朋友好久不见,敞开了喝,尽情欢笑。
酒足饭饱后,张毅打车回家,他前脚刚进屋,物业就打来电话,要他挪车,小区维修整改,他的车停在施工区域。
挪个车分分钟的事,他拿起车钥匙就下楼了,支持小区整改,不能拖后腿。
他刚要上车,想起来自己喝酒了,他犹豫了一下,喝酒不能开车,家里又没有别人,不挪车又耽误人家施工。
正纠结着,物业又来电话,让他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停放,他答应着把车子启动了。
心想自己确实没少喝,也没想到会挪车,啥事都碰巧,在小区里几步道的事,慢点开问题不大。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次挪车会给自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张毅虽然没少喝酒,但头脑还算清醒,他小心翼翼把车开到指定地点,这里都是新挪来的车,位置有些紧张。
保安一顿指挥,他好容易把车停好,还没下车,保安跑过来,让他再重新停一下,停到这妨碍车辆通行。
张毅喝点酒心想,我喝酒都没敢开车,让我挪车都够给你面子,一会这,一会那,有点权利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他理都没理保安,下车要走,保安一看,这车停这不合适,重新停一下有那么难吗?
俩人谁也不服谁,都觉得自己有理,吵得不可开交,保安一来气,我可不跟酒 鬼矫情,让帽子叔叔和你谈。
一会的功夫,警方赶到,张毅喝点酒再加上生气,脸红脖子粗,一张口酒味喷老远,警 察了解情况后把他带到局里。
这下悲剧了,喝酒挪车起纷争,直接提交交 警部门,经测试酒精含量为170.8mg/100ml,达到醉驾的标准。
交 警对张毅做出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这下张毅急了,在小区里挪下车,又没上路,不在交警管辖范围,处罚不合理。
他越想越气,当天确实喝酒了,他怕酒驾,打车回的家,在小区挪下车,交警把驾驶证吊销了,他一气之下把交 警告了。
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张毅在小区喝酒挪车这件事呢?
1、张毅在小区内挪车是否构成酒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张毅虽然是在小区内挪车,并未上公共道路,但法律对于“驾驶”的定义并未限定于公共道路。
只要机动车处于发动状态并在移动,即构成驾驶行为。
张毅酒后挪车,经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因此构成醉驾。
2、交警是否有权对小区内酒驾行为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虽然张毅在小区酒驾挪车,但交 警部门在接到相关报案或情况时,有权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
对于酒驾这种严重违法行为,无论发生在何处,交警部门都有权进行查处,以保障公共安全。
3、张毅对交 警的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支持?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及结合前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张毅主张在小区内挪车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交警 在路上执法,小区没无权干涉,这一主张在法律上不成立。
交警部门对于酒驾行为有权进行查处,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公共道路上。
只要喝酒就不能开车,杜绝酒驾,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几步道,问题不大。
法院审理认定,交警的处罚合法合规,并无不妥,驳回张毅的诉求。
张毅不服,提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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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