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提新车叫朋友帮忙开车,结果不慎翻车,因朋友属于无证驾驶,保险报销不了,女子把车拿到4S店维修,可4S店维修报价9万左右,女子想着自己的车落地价才15万,接受不了这维修费,想把车开到外面的修理店修理,然而4S店表示女子的车可以不在他那里修,但要付2000元的保价费。车没有修女子怎能同意,4S店:报价之前已经说过要报价费,是你同意我才报价的。
王女士花了15万买了一辆车,要提新车那天,因其对自己的开车技术不是很自信,就找了一个开车多年的朋友帮忙把车开回家。
但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意外这么快发生。
王女士的朋友把车开离4S店不到1公里,车子就翻了,好在人没事,但车子受损严重。
提车当天车子就出事,说起来确实不大好,但当时王女士想着只要人没事,一切都是小事。
再说车子有车险,自己也不用花什么钱,只是车子属于事故车,贬值不少。
王女士联系了保险公司,可对方来后,其朋友才告诉王女士,他的驾照被吊销了。
驾照被吊销就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告诉她,这种情况车险不能报。
王女士感觉天都塌了,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没有搞清楚朋友的状况,这下只能自认倒霉了。
好在车离4S店没有多远,王女士就把车拉到了4S店。
店里师傅告诉王女士,她的车受损严重,维修费要7万多,加上人工费的话要八九万快。
听到这天价维修费,王女士惊呆了。
如果车是贵一点的车,八九万的维修费也属正常,但自己的车落地价才15万,就要八九万的维修费,换成谁估计都能以接受。
王女士当场表示自己不在4S店修车了,她要把车拿到外面的修理店维修。
一听王女士不修车了,4S店员说不在店里修车可以,但是要付2000元的保价费。
王女士真没有听说过这个保价费,她不理解,自己的车都没有修,为什么要收费用?
王女士理论,平时去买东西,对方报价后,我们不买,难道也要出报价费吗?她觉得很可笑。
但4S店工作人员反驳,称报价之前已经询问过王女士是否要报价,还告诉她报价是需要费用的,是王女士坚持要报价的。
王女士无法理解报价就收费用,认为4S店存在乱收费行为,其已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进行了投诉。
1、4S工作人员表示报价前已经跟王女士说过要报价费,称是王女士坚持要报价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真如工作人员所说,已经告知王女士要收报价费,王女士应该遵守诚信原则,给4S店报价费。
2、可王女士认为车子没有维修,4S店不应该收报价费,可能4S店员确实没有和王女士说,那4S店是否应该要报价费呢?
《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女士不认可报价费,估计店员并没有告知报价需要报价费。
如果真是这样,是否应该收取报价费,应该参照同行业习惯来,如果同行业报价收取报价费,那4S店收取报价费是合理的,王女士应该付费。
3、但如何收费应该明码标价,否则违反价格法。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4S店要收取报价费应该明码标价,否则就违反价格法。
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4S店收取报价费是否合理有待商榷,即使收取报价费合理也应该明码标价。
报价是否应该收取报价费,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