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女子租了门面,把车停在门面所在院子的停车位里,不料车身被人刮花3个面,

叶修动漫解说 2025-02-15 11:12:38
湖南常德,女子租了门面,把车停在门面所在院子的停车位里,不料车身被人刮花3个面,女子查看视频后,发现是一大妈故意刮花的,找到大妈,要求大妈赔偿,大妈却说女子诬陷她,女子拿出证据,大妈乖乖认怂,赔偿女子4000元。事后女子猜测:对方可能是不想让自己在院子里停车。网友:坏人一直都有,幸好有哨兵模式,不然可能要吃哑巴亏。 薛女士租了门面做生意,2月13日,她像往常一样,开车去店里上班。门店所在的小区院子里划了停车位。薛女士找了个空位置,把车子停好后,就去店里忙工作了。 等她忙完工作,打算开车外出时,眼前的景象可把她气坏了:自己刚提10多天的新车,车身侧面,竟然多了一道长长的划痕,并且4个面,刮花了3个面。 好在,她记得自己的新车配置了“哨兵模式”,这一功能能在车辆停放时自动监控周围环境。 薛女士查看了视频,画面显示,竟是一位大妈,故意拿着钥匙,背着手,在自己的车身上划出了这道伤痕。 愤怒之余,薛女士迅速冷静下来,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双方进行了调解。 大妈最初还想狡辩,说薛女士故意诬陷她,可等薛女士拿出证据后,铁证如山,大妈不得不低头。 经过一番协商,大妈同意赔偿薛女士4000元作为修车费用。 面对这个结果,薛女士其实是不太满意的,自己1月24日才提的新车,三个面的漆面都需要重新做,这样一来,车子还有折损。 薛女士的心情非常糟糕,想了一夜后,她还是决定报警处理,2月14日,她又去派出所立案,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 事后,薛女士猜测:可能自己是租户,大妈不想让自己把车停在小区院子里,所以才把自己的车子给刮花了。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租户在租赁期内,可以使用小区停车位。 《民法典》 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合同进行转移,租户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这些车位。 薛女士在门店院子的公共停车位停放车辆,只要没有占用业主私人车位,是没有停放车辆的,大妈无权干涉,更不能随意刮花他人车辆。 2、故意刮花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车辆,车辆损失未达5000元,但是确实造成了损害的,当事人可能会被治安处罚,并赔偿车主的损失。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5000元及以上,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类纠纷,如果情节轻微,损失不大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事发后,薛女士跟大妈进行了协商处理,大妈赔偿薛女士4000元,但是对于这个结果,薛女士并不满意的,她认为这个结果只考赔偿了车辆的维修费,但是自己的新车,这样一修理,可能会贬值。 3、损坏他人车辆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损坏他人车辆,首先需要赔偿车辆维修的合理费用;其次,还需要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不过这部分损失需要进行专业评估鉴定,而不是车主想要多少,肇事方就应该给多少的。 另外,还需要赔偿车主在车辆维修期间,因无法使用车辆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等。 对于这些赔偿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受害方可以向法庭起诉,由法院判决具体的赔偿金额。 无论大妈出于何种目的,刮花薛女士的车辆,对于她来说,这个举动都是得不偿失的,既要赔偿薛女士的损失,还有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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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5xxx74

用户15xxx74

2
2025-02-15 12:30

写啥别说两遍重复又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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