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一男子在网吧下机后,穿上衣服准备离开,结果在打开玻璃门的瞬间,玻璃门突然炸了,直接砸在了男子的头上和身上。事后,网吧要求男子赔偿。男子不服,认为是网吧讹人,于是报了警,但民警建议双方自行协商。
(来源:蓬勃新闻)
事发当天,男子和朋友一起去网吧打游戏,几人订了一个包间。中途,男子出门打算去抽根烟,结果来拉开包间的玻璃门时,玻璃门突然发生了爆裂,还将男子的手给划破了。
网吧工作人员听到动静后立即赶了过来,询问男子是否受伤。可在看了监控后,网吧负责人却要求男子赔偿玻璃门的钱,称男子开门太用力导致玻璃门碎了。
男子顿时气愤不已,他坚称是门的质量不行,自己是正常开门。为此,男子还报了警。可民警介入并查看了监控后,表示这件事不归警察管,建议二人协商处理。
1、为何民警不管此事?
在我们的认知中,有困难找警察是非常正确的,但其实有些事情找警察也没什么用。
警察的岗位分工十分明确,比如:刑警基本只处理刑事案件,交警基本只处理交通肇事案件。
此外,民警可以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但不能介入民事经济纠纷。
《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理。对经济纠纷问题,应由有关企事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不要去干预。
这主要是因为,一旦公安机关去干预了经济纠纷,很可能把一个民事案件办成了刑事案件,也有可能让公安机关成为金钱的附庸。
因此,为了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保持公安队伍的廉洁,所以经济案件是不得触碰的。
本事件中,网吧负责人要求男子赔偿,这就涉及了经济纠纷,所以民警只能调解,不能决定谁对谁错,谁该给谁赔偿。
2、男子要不要赔偿玻璃门的损失?
我们如果光从视频画面来看,可能觉得男子只是拉开了门,而且速度并不快,所以应该是门的质量问题。
但如果加上声音,就会发现男子将门开到最大时,门在发出一种撞击的异响后,才突然爆裂。
由此可见,男子打开门的力度还是有点大的,导致门不堪重负而爆裂,这里男子存在一定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男子应当赔偿玻璃门爆裂的损失。
当然,网吧也不是没有任何过错。
网吧作为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那么应当对网吧内的设备以及装修的安全负责,特别是那种具有定危险的设备及装修。
例如,网吧应当将玻璃门换成那种防爆的玻璃门,以避免玻璃突然爆裂导致人员损伤。
但从视频来看,网吧的玻璃门质量的确不行,就这么碰了一下就爆了。
因此,网吧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男子无需赔偿全部的损失,至于具体多少损失,如何分配赔偿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