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对夫妻婚后生了三个孩子,2019年的时候,因为孩子要上学,所以夫妻二人为了能让孩子上学,于是就离了婚,然而,等待孩子上学之后,女方提出复婚,结果却遭到了丈夫的拒绝,女方一气之下,将丈夫告上了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李女士和张先生原本是夫妻,两人婚后一共生了三个孩子,考虑到孩子以后上学方便,两人便约定了“假离婚”,同时还写了离婚协议书,等孩子上学之后,李女士随即提出和丈夫复婚,然而,丈夫的态度让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
李先生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了,自己不愿意再复婚,可是,李女士却认为,当时说好了是为了孩子上学才办理的假离婚,现在孩子已经上学了,而且,当时假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并不是自己的意愿,所以要重新分割财产。
李先生辩解称,离婚主要原因是双方分居导致的感情不和,离婚是李女士坚持的想法,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已经达成了共识,而且还按照约定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所以不同意重新分割。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存在假离婚这个说法吗?
首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但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为了买房以及为了孩子上学等等,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已经是真的离婚了,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这一概念。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认为遭到了对方的欺骗,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要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即如果在财产分割时,女方认为遭到了男方的欺诈,从而被迫或者是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撤销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李女士主张双方为了孩子上学办理的假离婚缺乏事实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
实践中,有些夫妻为了逃避债务,想着通过假离婚把财产都转移到没负债的一方名下,从而以此逃避债务的。
比如张先生欠了不少外债,和李女士商量,将名下财产全部给李女士,之后双方离了婚,但是离婚之后,双方仍然一起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主发现的,是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处分条款。
最后,提醒大家,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而离婚之后想要复婚,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根本行不通。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