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纹身的坚决不要!”2021年湖南女学生因纹身被开除,索赔15万争议背后的法律与人性博弈 2021年9月,湖南长沙某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小丽(化名)在军训期间因手臂上一处卡通纹身被校方发现,随即被勒令退学。 尽管小丽父母承诺立即清洗纹身,但学校态度坚决,以“招生简章明文禁止纹身”为由拒绝其入学,并退还了学费。 家长认为学校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损失及精神赔偿。 这场纠纷迅速引发社会热议,成为教育管理权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案件经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学校虽有权制定校规,但取消入学资格的行为存在两大问题。 法律依据不足:校方仅以招生简章为依据,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支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应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而纹身本身并非违法行为。 程序不当:学校仅凭教师口头决定开除学生,未履行陈述申辩、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违反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但驳回了小丽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小丽转学私立学校的高额学费属于“自行选择的结果”,不构成直接损失;精神损害也因未达到“严重后果”标准而不予支持。二审中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但具体赔偿金额未公开。 2022年国务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但未对已有文身学生的入学问题作出规定。 律师指出,学校若在义务教育阶段拒收学生属违法,但中职院校属于非义务教育,存在管理自主权边界模糊的问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强调,学校应优先采取警示教育、心理辅导等措施,而非简单开除。剥夺受教育权可能将未成年人推向社会边缘,与其保护初衷背道而驰。 案件暴露出文身行业监管漏洞。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仍有商家以“家长同意”为由为未成年人纹身。专家建议将禁止未成年人纹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加大违规商家处罚力度15。 加强青春期子女的价值观引导,避免盲目跟风。小丽因“朋友怂恿”纹身,暴露出家庭沟通缺失78。 主动了解学校规定,如发现子女已有纹身,应及时处理而非隐瞒。 打破对纹身的刻板印象。央视网评论指出,纹身不应成为评价品行的唯一标准,需理性看待青少年个性化表达。 完善文身清洗援助机制。例如广东惠州市为未成年人提供低价祛纹身服务,减少终身影响15。 小丽事件虽以调解告终,但其折射出的教育管理僵化、法律衔接不足等问题仍值得深思。 学校在维护纪律的同时,需兼顾未成年人发展的复杂性;社会在批判“纹身即叛逆”的偏见时,亦需正视其潜在风险。 唯有通过法律完善、家校协作与社会包容,才能为青少年构建一个既有序又有温度的生长环境。
“有纹身的坚决不要!”2023年,湖南一女学生在入学后因为被发现有纹身而被学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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