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一女子因车祸受伤输血,因其24年多次无偿献血,血站报销了5180元输血费,岂料,保险公司认为费用已报销,竟拒绝赔偿这笔输血费!女子不服,将其告上法院,一审二审和三审结果却令人唏嘘!那么,此事从法律层面是如何认定的呢? 袁女士是一位医务工作者,常年为他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二十四年来,她坚持无偿捐献血液,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自己的爱心,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袁女士在工作之外,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常常驾驶自己的汽车回家探亲。 某个周末,当她驾车驶向家时,一场车祸改变了她的命运,就在她满怀期待即将与家人团聚时,另一辆车因操作不当,与袁女士的汽车发生了轻微碰撞。 虽然这场事故看似并不严重,作为一位老司机的袁女士第一时间保持冷静,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准备与对方司机处理事故,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在等待处理时,一辆大巴车突然发生侧翻,快速滚动的车体没有给袁女士任何反应的时间,直接撞上了她的汽车,导致她重伤,经过紧急抢救,袁女士被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她的伤势严重,必须尽快进行输血治疗。 在此紧急时刻,她过去那些捐血历史在这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她曾多次无偿献血,医院启动了绿色通道,并迅速为她安排了输血治疗,尽管袁女士的身体逐渐恢复,但她并未想到,接下来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出院后,袁女士按照正常程序,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可保险公司却以“血站已报销”为由,拒绝了她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袁女士的输血费用已经由血站报销,因此她无法再次通过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这一说法,袁女士感到非常困惑和不解,她认为,血站的赔偿与保险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并无直接关系,自己的输血治疗完全是由于车祸造成的,血站的赔偿与保险理赔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因此理应得到赔偿。 保险公司坚持其拒赔立场,并表示无需支付二次赔偿,这时,袁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选择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理赔。 显然,在本案中,袁女士是受害者,而造成她受伤的是肇事大巴车的司机,因此,肇事方应当赔偿袁女士的损失,包括住院费、误工费等。 保险公司在拒绝赔偿时,主张血站已经为袁女士报销了部分费用,这显然属于非直接损失的部分,保险公司认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看似清晰的法律解释,却未能轻易解决问题,第一审与第二审法院的判决均对袁女士不利,认为血站与保险公司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且血站已支付了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无需再次支付,不过袁女士并未因此气馁,她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上诉,期待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在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血站的赔偿并非出于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而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偿,因此,血站的赔偿与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具直接关系,两者应当分开计算。 最终,在第三次审理中,法院认为,袁女士受伤是由于肇事大巴车的侧翻所致,这一事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虽然血站已经为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保险公司作为肇事方的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对袁女士进行赔偿。 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败诉,判决其必须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袁女士相应的赔偿款项,这一判决对于袁女士而言,无疑是一次胜利,也为类似的保险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袁女士的案例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车祸赔偿案件,它折射出的是现代社会中保险理赔背后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起案件中,袁女士通过坚强的法律维权,最终获得了应得的赔偿。
2024年贵州,一女子因车祸受伤输血,因其24年多次无偿献血,血站报销了5180
重馨说星座
2025-03-01 1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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