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男孩带着弟弟、妹妹在村头麦地里玩耍,看到一名戴口罩、帽子的成年男子过来

傻瓜叫阿哥 2025-03-06 23:05:24

陕西宝鸡,男孩带着弟弟、妹妹在村头麦地里玩耍,看到一名戴口罩、帽子的成年男子过来搭讪,觉得对方是个坏人,连忙让弟弟妹妹回家,后见对方抓着自己妹妹不放,跑回家中告诉大人。村民闻讯提着棍棒赶来,男子见状摩托车也不要了,直接弃车逃跑。事后,村民报警,警方抓到男子后才知道男子曾2次因犯强奸罪入狱,这次又想作案!(来源: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据悉,3年前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不到13岁的罗某带着不到9岁的弟弟、妹妹在村头坡上的麦田里玩耍。

玩着玩着看到一名戴口罩、帽子的成年男子过来搭讪,询问其弟弟妹妹在干嘛,还让其弟弟妹妹带其去坡下看看。

罗某从附近的麦田里钻出来,提醒弟弟妹妹不用搭理对方。后见对方朝自己大吼“不要多管闲事!”觉得对方不像个好人,连忙喊弟弟、妹妹赶紧跑。

罗某的弟弟、妹妹闻声扭头就往村子的方向跑,怎料,对方一把抓住罗某的妹妹。

罗某见对方抓住自己妹妹,还要将自己妹妹带走,迅速跑到村里向大人求助。

村民闻讯纷纷拿着棍棒赶来。对方慌了,连摩托车也不要了,扭头逃离现场。

事后,村民报警。警方接到报警,迅速介入,没过几天就找到对方。

经警方调查,对方系28岁男子李某,18岁时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1岁出狱后,不到5个月又再次犯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而据李某交代,这次是想找个美女发生关系,恰巧撞见罗某3人。抓住罗某妹妹准备将罗某妹妹带走的原因,正是想再次犯案,想找个没人的地方与罗某妹妹发生关系。

警方随后再次以涉嫌强奸罪将李某逮捕并将李某的摩托车扣押,调查完毕后,将案件依法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检方审查后,认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考虑到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为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而面对检方的控诉,李某当庭认罪认罚,但表示当时女孩滑了一跤,自己去拉的时候是女孩自己伸手的,自己拉之后女孩蹲下来了,没有反抗。

李某的辩护人则认为:第一、李某看到被害人年龄小,只是想摸一下寻求性刺激,不构成强奸,而应该构成猥亵儿童罪。

第二、李某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村民赶来而逃跑,犯罪没有得逞,系未遂。

第三、李某在民警抓获的时候未反抗,对其罪行供认不讳,构成坦白。

第四、李某小学肄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认识存在误区,没有签字具结。

综上,建议对李某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李某多次供述其目的是与罗某妹妹发生关系,法院认为李某辩护人关于事实部分的辩解意见无据证实,不予支持。

又因坦白的本质在于犯罪分子被动交代罪行,即在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实后,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

而李某虽然当庭认罪,但是当庭中不认可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且不能说明原因,法院认为依法不认定为坦白。

此外,法院认为,扣押的摩托车与本案关联性不大,不予处理。

综上,最终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扣押的摩托车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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