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姨直接拍桌子,说女子办的百日宴太差劲了,到最后连主菜都没有上。女子赶紧找

落叶随风呀 2025-03-08 14:22:28

重庆,二姨直接拍桌子,说女子办的百日宴太差劲了,到最后连主菜都没有上。女子赶紧找到酒店方讨要说法,对方虽然赔礼道歉,但只愿意免单88元。而女子却觉得这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自己面子上挂不住。最后,酒店方承诺愿意免单800元,女子才勉强同意。 素材来源于:第一眼新闻 易女士孩子满100天,于是请亲朋好友到酒店相聚。她订好了六桌,每桌以700元的价格选好菜品,就等大家到时能够开怀畅饮。 最开始说的是12点钟开席,但易女士的亲朋好友有的来不了,需要将时间往后推,于是她找到酒店方沟通,决定12点半再开始上菜。 酒店方觉得这样不妥,认为如果12点半上菜,那么这么多菜品可能无法及时全部上完,那些容易饿或者食量小的客人,说不定菜还没上完就会离席。 但易女士说现在上菜不行,不然后续来的客人不是要吃剩菜剩饭吗?于是坚持让酒店12点半才开始上菜。 但是当天除了易女士一家办宴席外,还有其他几家人也在酒店宴请亲朋好友。在12点半这个高峰时期,后厨忙得热火朝天,却还是来不及在短时间内给易女士这桌把全部菜品上完。 这就导致酒店人员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菜虽然没有上齐,但桌上有菜,亲朋好友们便一股脑儿地端起大米饭,就着素菜开始吃起来,不一会儿吃饱就下席了。 很多亲朋好友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毕竟自己随了份子钱,却只吃了一顿素菜,桌上连个主菜都没有。 最后,二姨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拍起桌子说:“我吃了这么久的席,从来没见过这么糟糕的。” 这一举动惊动了易女士和她的老公,他们赶紧过来问二姨是怎么回事。二姨此时指着桌子上的菜大声呵斥道:“这么多亲朋好友来向你们祝贺,你们就这样办事的吗?菜上了半天,一个主菜都没有!” 易女士此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点的硬菜都还没有上呢,这是咋回事?赶紧去问,觉得太丢人了。因为他们刚才一直在迎来送往地接待亲朋好友,实在没注意桌上菜品的问题,这时才知道,自己点的最贵的三道菜都还没上。 最后,酒店向他们解释之前说过12点半上菜可能上不齐,客人会下席。 但是易女士却说:“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我们的硬菜都放在最后呀!现在好了,全都下席了。你要是把硬菜放在前面,后面的素菜不上,大家下席也没关系,大家也不会觉得什么,可你现在完全颠倒了呀!” 酒店方赶紧赔礼道歉,说这事他们确实做得不好,希望易女士谅解,并且愿意给他们减免88元。 易女士老公一听就气愤了:“88元?你这不是恶心人吗?”于是直接表示不能接受。易女士在旁边也说:“钱不是问题,最主要是我们的面子怎么办?这件事一说出去,让我们脸面何存呀!” 最后,酒店方的工作人员表示,事情既然已经出了,就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愿意减免800元,易女士一家才勉强同意。 当然,酒店方也表示,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要更改上菜时间,一定要征求对方签字同意才可以,要不然再出现类似的事情,酒店有理也说不清,到时候还得赔偿钱。 一、女子她们也有过错,要求酒店方赔偿,真的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这就是法律上的过失相抵规则。 在这个事件中,女子要求延迟上菜,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酒店服务的难度和不确定性,但这属于合理的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时间的行为,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失发生。 而酒店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按照行业惯例和约定的菜品顺序、时间上菜。酒店未能上齐主菜,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所以,女子要求酒店赔偿是合理的,但如果认定女子在协商延迟上菜这一行为对最终损失有一定影响,酒店的赔偿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 不过从整体事件看,酒店违约是导致女子宴请体验受损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二、酒店方为什么没有先上主菜?他们的管理是否有失误? 依据《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当天12点半是酒店用餐高峰,后厨忙碌导致上菜顺序出错,未先上主菜。 这反映出酒店在人员安排上可能存在不足,未能根据高峰时段的需求合理调配厨师等人力;在菜品准备环节,没有提前规划好各类菜品的制作和上菜时间;时间管理上也存在漏洞,没能有效应对上菜时间变更带来的挑战。 所以,酒店方未先上主菜,其管理存在明显失误,没有尽到应有的合同履行责任,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为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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